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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縣學前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0〕10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計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45名。(具體崗位計劃、資格條件,詳見《紅安縣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考試程序和方法
本次專項招聘工作由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監督指導,紅安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整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公開監督。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21日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zf.gov.cn/)、“紅安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節假日正常報名)。
2.報名地點:紅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一樓服務大廳(杏花大道東方名居北夏屋巷口50米處)。
3.報名資料:①《紅安縣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寫完整后打印一式二份;②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具體詳見《崗位表》);③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④近期免冠無修正白底1寸彩色登記照6張;⑤報考崗位所需其它資格條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復印件。
4.報名要求
(1)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表》,本人現場報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須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2)報考人員應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的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完整提供報考材料,并對個人填寫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時填寫信息有誤或不能提供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材料,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的,填報內容虛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請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5.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寫打印的《紅安縣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具體要求:
(1)報考人員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199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學歷、學位兩證取得時間一般應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一般不作為2021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于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向招聘單位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4)關于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應符合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崗位表》中的學歷層次要求,請注意相互區別與包含關系。如,某一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均可報考;如要求“本科”,僅限本科學歷人員報考,以此類推。原則上,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報考要求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1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
(5)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6.繳費: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繳納筆試費用50元,未及時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除考試費,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農村特困大學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
7.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紅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一樓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報名材料、繳費、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招聘考試工作
此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參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并按照準考證的要求攜帶考試用品,嚴禁將規定之外的物品帶入考點。如出現缺考、違紀情況,其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1.筆試
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實行百分制;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占卷面分值的70%,綜合知識占卷面分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