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2012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師簡章
為優化教師隊伍,促進大足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考核招聘高中教師29名。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條件的人員。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要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 “985”、“211”學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相應學位(含2013屆畢業生)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指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所學專業與招聘的學科相同或相近。
7.符合崗位考核招聘條件(詳見重慶市大足區2012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一覽表);
8.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9.以下人員不屬于考核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在本區服務期間未解除協議的選派到鄉鎮基層工作的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主管部門和聘用單位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初審。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1.報名方式:
⑴網上報名:
A.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
B.報名材料:填寫《重慶市大足區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 C.聯系郵箱:請將《重慶市大足區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發送至電子郵箱137441550@qq.com。
D.現場確認: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各類獲獎證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學校學習學科成績表)原件及復印件;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⑵ 現場報名(或委托報名):
A.報名地點:重慶市大足區教委人事科(1206室);
B.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
C.聯系電話:64382966,64382837
D.報名資料:
現場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學校學習學科成績表)并填寫《重慶市大足區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委托報名可提供以上材料的復印件或傳真件。
報名結束后,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所提供的資料情況及現場確認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分學科確定進入參加面試考核的人員名單。
三、面試考核
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1.面試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考核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考核采取上片段課、說課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與實際運用的能力,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報考人數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四、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招聘名額,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
體檢在區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聘用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復審未通過人員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
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在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對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工作經歷、擬聘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經核定不影響聘用的,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用人單位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凡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研究生除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不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正式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責任。
八、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是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特殊形式。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足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大足區教委人事科023-64382966,023--64382837,
大足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23-43780636。
附件:1. 重慶市大足區2012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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