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證;⑵本人入伍通知書;⑶本人退伍證;⑷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
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政策加分。
(5)筆試結束后需妥善保管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及面試考試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2.面試
(1)報考人員在面試前須經面試資格審查,屆時考生需持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職業資格證書(有要求的必須提供)、職稱證書(有要求的必須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崗提供)、獲獎證書及獲獎文件(教師崗提供)、有效身份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驗的還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新鄉市平原示范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面試人員,出現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擬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3)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管委會官方網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網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及體檢的后果自負。未進入面試確認范圍的應試人員,也須保持報名時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以免影響遞補。
(4)面試資格確認時,發現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或與網上報名時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5)逾期未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但從《面試通知單》發放后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并提出是否核減或降低比例的意見,經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6)特殊情況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7)教師類崗位采取教學試講+答辯的形式進行。
衛生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條件崗位的須達到7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考生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教育基礎知識、衛生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教育基礎知識、衛生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安排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教師類崗位人員體檢相關要求按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行,衛生類崗位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用人單位及主管單位為主,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由用人單位及主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
(六)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管委會官方網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2.新聘用人員確定后,要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參照國辦發〔2002〕35號文執行。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做出解聘意見,到有關部門備案。被解聘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3.教師崗位及B00301崗位人員聘用后原專業技術職稱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關規定執行。
四、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招聘主管單位分別按管理權限與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新鄉市平原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支持配合時,主動溝通協調。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招聘主管單位、用人單位商定抽調人員,并明確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管委會官方網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考生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向招聘主管部門電話咨詢。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教育體育局:0373-7553179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衛健委:0373-7553133
監督電話:0373-7553036
咨詢及監督反映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請紀檢監察機構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實行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新鄉市平原示范區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優秀教師及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xlsx
附件2:新鄉市平原示范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新鄉市平原示范區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優秀教師及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doc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