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漢濱區部分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招教師簡章
根據2011年8月2日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區委、區政府決定采取公開選調、公開招錄的方式,為漢濱高中、果園小學、區鐵路幼兒園等9所中小學、幼兒園補充一批緊缺學科教師,其中公開選調34名,公開招錄14名。現將有關選招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招范圍和條件
1、公開選調(限漢濱區籍在職公辦教師)
單 位 |
計劃數 |
崗位設置條件 | |
小計 |
專 業 | ||
漢濱高中 |
3 |
數學1名 |
數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教學工作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歷史1名 |
歷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教學工作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
地理1名 |
地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教學工作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
江北高中 |
8 |
高中:
語文2名
數學2名
化學1名
初中:
數學2名
語文1名 |
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同,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高中教師應具有高中教學工作經驗,應聘初中教師應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學工作經驗。 |
漢濱初中 |
5 |
語文2名
數學2名
英語1名 |
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同,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和教學工作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果園小學 |
10 |
語文6名
數學4名 |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5歲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南門小學 |
4 |
語文2名
數學1名
體育1名 |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區鐵路幼兒園 |
4(含分園2名) |
幼教4名 |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漢濱區籍在職公辦教師,學前教育專業優先。 |
合 計 |
34人 |
2、公開招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限漢濱區籍未就業大中專學生)
單 位 |
計劃數 |
崗位設置條件 | |
小計 |
專業 | ||
漢濱高中 |
2 |
數學1名
體育1名 |
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漢濱區籍應往屆二本及以上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同,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恒口高中 |
1 |
數學1名 |
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漢濱區籍應往屆二本及以上師范教育類數學專業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大河中學 |
2 |
語文1名
政治1名 |
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漢濱區籍應往屆二本及以上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同,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新建職中 |
1 |
電子信息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漢濱區籍應往屆二本及以上電子信息專業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區鐵路幼兒園 |
8(含分園2人) |
幼教8名 |
全日制大中專師范院校漢濱區籍應往屆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師范類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合 計 |
14人 |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報考公開選調人員在原單位工作必須滿5年以上,符合教師調配有關規定,必須持有原單位同意報考意見證明。公開招錄人員戶籍限于2011年6月1日前遷入漢濱區。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專業、學歷等其他資格條件(詳見上表)。
二、選招程序和辦法
此次選招工作,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核、錄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漢濱區教育局(安康市五星街127號,電話0915—3212705)。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張到區教育局報名。報考人員到報名地點領取并填寫《漢濱區2011年教師選招報名登記表》,要求內容準確,字跡工整。報名費按區物價局審批標準收取。
2、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專業,報考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一致,一經審查通過,不得更改。
3、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確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辦的,被委托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現場簽名。
4、報考人員于2011年8月19日至20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5、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在上學期間,受過相關處分未解除的;(3)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4)影響選招的其他情況。
(二)考試
1、筆試: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在漢濱高中進行筆試。
筆試內容為:高中、初中為所招學科的現行高中教材,電子信息專業為現行高中物理教材;小學和幼兒教師為所招學科的現行初中語文、數學教材,語、數合卷,各占卷面成績的50%。筆試卷面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不滿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輪專業技能測試。報考中小學教師筆試成績占總分值的60%,報考幼兒教師筆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
筆試成績定于8月22日,在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根據崗位計劃招錄數與報考人數的1:3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初錄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初錄進入專業技能測試。8月23日公布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
2、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8月24—25日,地點另行通知。專業技能測試專家由區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聘任,參加技能測試的專家臨時抽簽確定。中小學應聘人員根據本人所報崗位以抽簽方式確定試講順序,試講內容根據所報崗位的現行教材(小學自選語文或數學)于課前30分鐘抽簽確定,自帶教材和參考資料在指定地點準備30分鐘后,向專家組講課,講課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試講成績占總分值的40%,評估考核標準主要包括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學效果等4個方面。幼兒園應聘人員按教學活動設計、口語表達、自彈自唱、舞蹈、美術、課堂教學六大測試內容和要求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教學活動設計和課堂教學教材為現行學前教育教材,教材自帶,測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測試的項目、評價標準及方法見下表一、表二:
表一: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及分值劃分:
項目 |
評價標準 |
分值 |
得分 |
總分 |
教學
目標 |
1、根據教學內容和學生實際確立教學目標。
2、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目標落實到位。 |
10 |
|
|
教學
方法 |
1、教學方法靈活,課程目標落實到位,促進學生發展。
2、重視學生學習行為的養成教育,著力提高學生的素質。
3、面向全體學生,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體現學科探究過程及情感體驗。 |
15 |
| |
教學
過程 |
1、導課新穎,教學環節銜接自然,教學層次分明,知識講授準確,舉例典型生動。
2、教學難度適中,密度適當,時間安排合理。
3、課堂民主,教學活動充分,參與面廣,學生有充分的探究時間和空間。
4、重視知識的構建,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5、教態大方自然,能適當的運用肢體語言,普通話標準、流利,語言生動、準確、易懂,有節奏感。
6、板書設計科學合理,書寫工整。
7、實驗操作規范、熟練,學生的動手動腦能力得到鍛煉。
8、能夠適時、適當、熟練地運用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
50 |
| |
教學
效果 |
1、完成了教學任務,實現了教學目標,教學效率高。
2、學生的智能得到了發展,思想和個性品質得到了提升。
3、學生課堂學習中有成功感、愉悅感。 |
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