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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職工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素養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面向2022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計劃46名,詳見附件1。
五、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教育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網進行發布。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2月12日至14日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應聘人員登錄株洲教育網http://jyj.zhuzhou.gov.cn/,進入“2022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入口”,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填寫。本次招聘專業認定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同時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碩和學碩。
2.應聘人員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必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學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2年12月31日前畢業)。
七、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申請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面談之后進行,根據面談環節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