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江北區教育發展的需要,根據甬教人﹝2008﹞12號文件精神,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共30名:中小學語文8人,中小學數學5人,中小學英語3人,中小學科學4人,中小學體育6人,中小學美術2人,中小學音樂2人。
二、招聘對象
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校級及以上師范類優秀畢業生;
3、榮獲浙師大“學子英才”稱號的畢業生;
4、部屬師范學校(北師大、東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師大、陜西師大)獲學院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或被評為學院三好學生的畢業生。
報考體育、美術、音樂不受師范類限制。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原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24日—25日(8:45—11:00,13:30—16:00)
報名地點:寧波經貿人才市場(江北區槐樹路88號)。
報名人數若低于招聘指標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寫好《江北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二)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上課兩個環節。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淘汰。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指標的2倍(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上課人員。上課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淘汰。根據總成績(面試成績、上課成績各占50%)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上課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中小學體育、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音樂在考試前需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實際招聘指標的3倍(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考試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
(三)體檢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江北區教育局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浙人發〔2008〕58號)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錄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區教育網(http://www.jbedu.net)和寧波經貿人才網(www.nbjmrc.com)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畢業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師范類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名時暫時無法取得的報名材料(如:師范類優秀畢業生證明、浙師大 “學子英才”證明等),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取得,屆時不能提供證明材料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因體檢、考核對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提出放棄錄用資格及因各種原因取消錄用資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不予遞補。
(三)被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非師范類專業畢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寧波市江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江北區教育局:87668723
監督機構:江北區紀委:87668154
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7668183
江北區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報名材料清單: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師范類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自薦材料一份;
(5)報名表1份,貼好照片;
(6)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定書;
(7)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材料的復印件恕不退還。
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江北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