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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城區和城郊(注:城郊具體指黃龍鎮和浮江鄉)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促進教師的科學合理有序流動,根據《大余縣中小學教師內部調整管理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現將城區(城郊)學校選調教師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縣農村鄉鎮學校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二、選調原則
1.自愿原則;
2.競爭擇優原則;
3.公開公正原則。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兩年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沒有被列入師德負面清單管理情況。
3.擇優選調后,若錄用學校相應職稱崗位已滿員,愿意高職低聘。
4.達到規定的任教年限。
(1)報考城區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須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滿5周年且在現編制所在鄉鎮學校任教滿3周年或城郊學校任教滿2周年;
(2)報考城郊學校崗位須在農村鄉鎮學校且在現編制所在學校任教滿3周年。注:在山區鄉鎮服務未滿5周年的定向生除外。
(二)崗位條件
1.學歷專業條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資格條件。具有初中、小學、幼兒園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含通過了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考試),且所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學科或所學專業三者之一相同。
四、選調崗位
1.詳見附件;
2.具體需求崗位及數量隨暑期人事變動情況作相應調整。
五、選調程序與辦法
選調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一)制定崗位計劃。縣教科體局根據城區(城郊)學校教職工編制和教學需求情況,統籌制定選調崗位計劃。
(二)發布選調公告。縣教科體局在大余縣人民政府網站、“大余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調通告,同時以文件的形式將選調方案下發到全縣學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日—8月4日。
2.報名地點:縣教科體局人事股。
3.報名應攜帶的證件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相應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學校出具的個人工作簡歷、年度和師德考核證明(鄉鎮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其他以本校為單位出具,證明必須由校長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級為“優秀”的須附有人社局蓋章的年度考核匯總表(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6)大余縣城區(城郊)學校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
以上復印件、簡歷(考核)證明、報名登記表均統一使用A4紙張打(復)印。報考者依據本人教師資格證學科、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學科或所學專業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4.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對選調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考選調全過程。
(四)考試
1.考試時間:2022年8月7日9:00-11:00
2.考試地點:水城小學
3.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的形式進行,內容為教育教學應具備的基礎知識。
(五)公示和選調。根據開考學科崗位數,按照各崗位參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由縣教科體局在大余縣人民政府網站、“大余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5天。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個人放棄、取消選調資格、暑期人事變動增加的崗位需求產生的人員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順延遞補。
(六)選崗。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分類別、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公開選崗,公開選崗后報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辦理調動手續。
六、相關政策
(一)同一崗位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依次按照以下原則排名:
1.現在山區學校任教者優先;
2.工作年限長者優先;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優秀”次數多者優先;
4.學歷高者優先。
(二)報考第二小學所屬梅山小學的農村任教年限與城郊學校相同,錄取后服務期2周年。
(三)下列情況可以計入農村學校工作年限:①曾經在我縣農村學校代課且經縣人社局審核認定計入工齡的年限(以縣人社局下達的批復為準)。②曾經在我縣農村學校擔任過見習生的工作年限(以見習生鑒定表為準)。③在縣外農村學校任教的年限。
(四)符合條件的小學教師可以申報中學教師崗位,但中學教師不得申報小學教師崗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小學教師,可以報考初中崗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層次和學科教師資格證;
2.具有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的崗位學科一致,且具有相應層次和學科教師資格證。
(五)參加了考試且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放棄選崗,否則五年內不得參加任何選調考試。其中,平原鄉鎮的教師,同時直接調至山區學校任教。
(六)城郊學校教師在本次公開選調中考取到城區學校的,出現的空缺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相應學科的選調對象中予以補足。無法補足的,可再次采取考試的辦法從其它農村鄉鎮學校選調。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調。已選調的,退回學校重新安排工作。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年限及正在立案審查的。
2.被舉報存在師德負面清單所列十三條行為并查實的;
3.本學年未擔任相應課堂教學任務或雖擔任了課堂教學任務但未達到標準課時的;
4.本學年所任教班級學科成績不合格的(由縣教研室認定)或所任教班級學科成績在本校同層次中居末兩位的(由所在學校認定);
5.被所在學校列入末位流動名單的;
6.采取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者。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教科體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和縣財政局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教科體、人社、編辦和財政四部門分管人事領導為成員的大余縣2022年城區(城郊)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各項工作。
(二)強化認識。流動方有活力,城區(城郊)學校選調教師作為教師正常流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教師安心工作,有利于學校管理,有利于提高教育質量。在繼續實施新教師跟班學習制度的基礎上,各校要統一思想,顧全大局,切實做好宣傳工作,及時為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提供便利。
(三)嚴肅紀律。嚴格遵守選招原則,切實做好筆試、評卷等環節的保密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報考者,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城郊)學校選調教師考試、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處分并通報全縣學校;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工作人員,將進行嚴肅追責,并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進行黨紀政紀處理。
附件:
1.大余縣2022年城區(城郊)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2.大余縣2022年城區(城郊)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
3.證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