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學前教育,促進我縣幼兒教師隊伍良性健康發(fā)展,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經來安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來安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幼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㈡、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公開招聘20名幼兒教師,具體崗位及要求見《來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要求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㈢、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㈣、具有良好的品行;
㈤、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㈥、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㈦、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已取得畢業(yè)證書;
㈧、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或非幼兒教育、學前教育畢業(yè)生但已取得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教師資格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㈠、現役軍人;
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㈢、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㈠、發(fā)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2年12月21日在來安縣人民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縣教育信息網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fā)布。
㈡、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及地點:2013年1月4日至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得補報。報名地點:來安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550-5611566;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0-5624760、5632690。
3、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填寫《來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附件2,可以從網上下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在報名表上簽署“誠信承諾書”。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字〔2009〕118號文件精神,筆試報名費按每科45元收取。
5、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服務期滿二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6、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
7、經過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給準考證。報名人員可于2013年1月24日-25日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發(fā)票到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㈢、考試
1、筆試
⑴、筆試科目及內容:筆試科目分為《幼兒教育理論綜合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三科。筆試總分為300分,其中《幼兒教育理論綜合知識》考試試卷分值為140分,《教育學》和《心理學》試卷分值各為80分。
⑵、筆試時間、地點: 2013年1月26日
上午:8﹕00--9﹕30 《教育學》
10﹕00--11﹕30 《心理學》
下午:14﹕30--17﹕00 《幼兒教育理論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⑶、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來安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來安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
⑷、筆試成績計算:《幼兒教育理論綜合知識》、《教育學》、《心理學》三科成績之和加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加分。
為確保用人質量,筆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150分(不含加分因素),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面試
⑴、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入圍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⑵、面試主要內容包括美術、音樂、舞蹈和試教。
⑶、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300分,時間為15分鐘,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方案另行通知。
⑷、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字〔2009〕118號文件精神,面試費用80元∕人。
⑸、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60%與面試成績×40%之和。
㈣、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幼兒教育理論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排序。遞補參照此法)。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文件和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負責組織,考察參照《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zhí)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fā)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考察資格。
體檢或考察結束后,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一次性等額遞補。
㈤、公示、擇校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來安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在縣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下自主擇校,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按時參加擇校者,視作自動放棄。擇校后,按有關規(guī)定,縣人社局下達聘用批復,根據國辦發(fā)〔2002〕35號和皖政辦〔2006〕13號文件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xù)。新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待遇
這次招聘的人員為縣財政全額供給事業(yè)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號文件執(zhí)行。
六、監(jiān)督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做到陽光操作,成立了來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招聘工作。
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并加大招聘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違反考試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來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來安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 |
來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 |
單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縣示范幼兒園 | 2 |
水口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1 |
大英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1 |
半塔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3 |
施官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1 |
邵集幼兒園 | 1 |
興隆幼兒園 | 1 |
龍山幼兒園 | 1 |
十二里半幼兒園 | 1 |
汊河幼兒園 | 1 |
舜山中心幼兒園 | 1 |
長山幼兒園 | 1 |
文山幼兒園 | 1 |
城北幼兒園 | 4 |
合 計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