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筆試工作已經結束。根據《宿遷市宿豫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規定,現將筆試成績查詢、核減或取消部分崗位招聘計劃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進行公告。
一、筆試查詢時間及方式
5月28日14:00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資格復審地點:宿豫區教育局3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527-84466502。
三、資格復審提交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資格復審表1份(附件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管檔證明并提交《未就業承諾書》(附件2);報名時在職、資格復審時已辭職的人員,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只能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符合職稱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上述1—6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區教育局審核。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現場領取《宿豫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面試準考證》,并現金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四、遞補考生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遞補資格復審時間:6月7日上午9:00-12:00;
遞補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宿豫區教育局5樓502室。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附件:1.附件1:宿豫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復審表.doc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