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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人才層次結構,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7名(工作單位: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為了考生和學校間可以更好的進行雙向選擇,本次招聘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具體崗位和人數詳見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相關公告。現將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7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介紹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原廣州市南沙珠江中學)始建于1964年,是南沙區屬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由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合作辦學,是南沙區唯一一所招收初中港澳子弟生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學校位于南沙區珠江街珠江東二路25號,地處南沙自貿區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先行啟動區內,位于粵港澳大灣區交通樞紐中心南沙站附近,毗鄰地鐵18號線萬頃沙站。學校總用地面積120余畝,學校現有教學班43個,在校學生近2000人。
獨特的辦學經歷使學校凝聚了“自強不息、追求卓越”的學校精神,學校以“珠品江學、智圓行方”為校訓,秉承“立足灣區、胸懷祖國、面向世界、仰望星空”的辦學愿景,確立“創區域強校、建灣區名校、鑄國際化窗口學校”的辦學目標,致力發展師生“做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的追夢人”。2020年12月南沙區政府批準成立廣州市南沙珠江中學教育集團,2021年學校成為廣東省校本研修示范校和廣東省綠色學校,2023年4月學校成為廣州市教育國際化窗口培育創建單位。
二、招聘人員范圍、地點、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人員范圍
小學教師為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畢業生及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
初中教師為獲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畢業生及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
(二)招考地點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7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2024年應屆畢業生:2023年9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往屆生: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說明: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職位。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和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還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
2.報考人員須具備與報考崗位要求相對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不包含職中和高校的教師資格證),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小學教師以研究生身份報考者,研究生與本科專業代碼符合其一即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報名所使用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應互相對應,即本科畢業證書對應學士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對應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
4.2024年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相對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否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職位相對應,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或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2024年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6.報考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若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無法明確顯示專業方向,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報考人員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及證明專業方向的相關材料等,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7.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
相關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首日。
8.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人員應通過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其他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9.報考初中英語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的考生除外);報考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合格證書及以上證書(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的考生除外)。
10.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在2024年8月31日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曾有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曾因虐待或體罰學生等被開除或解聘的;
8.具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9.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或不允許從事教師職業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網上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心理品質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組成。各考試環節,考生均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準考證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視為放棄考試。報考人員在各考試環節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無條件取消考試資格。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9:30至7月18日17:30,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即使報名成功最終也將不予聘用。
(2)應使用最新身份證信息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網絡報名環節不作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網絡初審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4)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內)。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
(二)打印準考證
1.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7月19日中午12:00開始,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三)筆試
1.時間:2024年7月21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地點: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地址:廣州市南沙區珠江街珠江東二路25號;地鐵18號線萬頃沙站C出口)。
2.對象: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
3.方式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
4.筆試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7月27日,具體時間于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
資格復審地點: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地址:廣州市南沙區珠江街珠江東二路25號;地鐵18號線萬頃沙站C出口)。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2024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復審目錄表(見附件2)。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
(2)接受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系統的《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憑《面試通知書》方可參加面試;經復審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心理品質測試
1.所有入圍資格復審考生均須參加心理品質測試。具體時間、要求等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通知為準。
2.測評結果不公布,僅供招聘單位組織考察環節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七)面試
1.面試時間:2024年8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入圍名單等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通知為準。
2.采用無生授課和結構化問答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
3.面試成績按照無生授課占70%和結構化問答占30%的比例合成。面試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報考人員,并經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
(八)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不達60分不予聘用。按合格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最后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
(九)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排序,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如后續有新政策按最新體檢政策執行。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在面試結束后保持通訊正常,確保及時收到體檢通知。
體檢醫院建議復檢的考生,自通知復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檢,仍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十)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對象。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實地考察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經考核不符合所聘崗位專業能力、道德素質等要求或經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的招聘條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可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對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要,可在同一崗位按照合格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報考人員: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工齡滿一年以上的往屆生試用期為3個月,2024年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往屆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納入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南沙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
七、注意事項
(一)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相關戶籍和人事檔案問題根據廣州市和南沙區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執行。聘用單位不負責配偶調動和工作安排。
(二)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招考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四)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發〔2017〕35號)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檔案,5年內禁止報考廣州市南沙區機關事業單位。
(五)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六)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通過筆試、面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
(七)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穗人社規〔2020〕33號)相關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須一年內申請職稱重新評審。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試的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手機暢通。
(十)關于招聘職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9:00-12:00,13:00-18:00撥打電話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何老師、李老師
咨詢電話:020—84943587
監督電話:020—84942562
本公告最終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附屬南沙珠江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1 2024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第一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pdf
附件2 2024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第三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復審目錄表.pdf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