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海南教師招聘群;80987994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為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貿港和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秋季公開招聘19名事業編制教師。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公告。
一、指導思想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待遇
具體崗位詳參《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秋季公開招聘19名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同時可按有關規定享受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優惠政策。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表(附件1)所要求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四、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性侵和違法違紀的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工作安排,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
4.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教育教學能力。
5.身體和心理健康,儀表端正、口齒清楚,經體檢符合標準,無不良嗜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7.符合各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最高學歷為研究生的,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必須有一個學段與報考科目所學專業一致);留學回國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有與應聘崗位對應學科和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已被各級機關(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錄用,已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合同、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相關單位不愿意解除協議的不接受報名(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開始之日)。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8.報考人員屬在編在崗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由各招錄機關審查。在規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內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9.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0日下午15:00-17:30。
2.報名考點:華中師范大學(武漢)新大學生活動中心二樓大廳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達指定考點報名,逾期不受理。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到現場進行報名,所有復印件務必清晰,復印件不清晰者和未攜帶原件到現場核驗的不予以審查報考資格)。
(1)本人親筆簽名和摁手印的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戶口頁合并成一張圖片)。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結合崗位情況提供)。
(5)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6)教師資格證書。
(7)學信網查詢到的帶二維碼標識《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即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載打印的學歷認證報告(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
(8)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
(9)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見附件4)。
(10)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承諾書(見附件3)。
(11)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年齡放寬者提供)。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通訊不暢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含試用期)。規定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不齊、不清楚或逾期者均不給予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制度。報考人員必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聘公告及報考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6)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7)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考試
現場報名通過者即可參加考試,請考生保持通訊設備暢通,
如錯過考試信息后果自負。
1.考試
考試形式為考核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職業中專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實操,成績占比為6:4;中學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
2.面試
(1)時間:待定。
(2)地點:待定
(四)綜合成績與擬聘用人選的確定
職業中專崗位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結構化成績×60%+實操成績×40%,中學崗位綜合成績按結構化面試成績計算。
所有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通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布公告。
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如下辦法確定: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結構化成績高低順序排列,高分入圍(職業中專崗位);如結構化成績再出現相同的,以陵水戶籍、海南戶籍優先;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方式另行確定。
(五)其他要求
結構化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結構化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從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各崗位招聘職數和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選崗人選。
(六)選崗
選崗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按應聘人員的意愿選擇任教學校。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到場填報崗位的,將視為自愿最后填報。應聘人員放棄選崗出現的崗位空缺,經招聘工作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體檢
體檢由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經招聘工作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考察
招聘工作小組根據綜合成績及體檢結果,按各崗位招聘職數和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和資格條件進行考察。審查個人檔案和各項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材料,查詢無性侵和違法違紀等記錄,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心理健康狀況、道德品質等各方面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提供個人全部審檔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虛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經招聘工作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布公告,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招聘工作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招聘工作小組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
(十)聘用
1.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檔案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因個人檔案缺失或與原聘用單位有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后果均由擬聘用人員自負。
2.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無特殊理由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3.新聘用人員為2024年畢業且未就業的,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半年。檔案關系統一轉至陵水縣教育局。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給予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4.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或違反師德師風相關規定的,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任教的,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5.新招聘人員服務期至少6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不得調離陵水縣。
六、其他說明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擬聘人選在聘用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或相關部門的處分或行政處罰的,招聘工作小組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考生填報資料失誤、上傳掃描件不清晰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任何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六)未被聘用者,報名和資格審查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還,請報考人員自行備份。
(七)考生參加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都應符合傳染病等防控有關要求,嚴格遵守防疫具體要求和規定,自行安排好相關行程事宜。
(八)招聘信息查詢途徑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眾號: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八、聯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新豐路39號陵水黎族
自治縣教育局人事室206。郵編:572400。
咨詢電話:0898—83310860
監督電話:0898—83315659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秋季公開招聘19名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