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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我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全面優化教師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進教育領域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方式及人數
采取剛性引進的方式為錫林浩特市第六中學引進優秀儲備教師3名,其中高中數學教師1名,高中物理教師1名,高中化學教師1名。(詳見附件1)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基本條件
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⑵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
2.崗位條件
⑴畢業院校及學歷學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畢業院校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俱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學歷學位證俱全)。其中2025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和學位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⑵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學科需求。
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證書。2025年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證書取得時間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2024年畢業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
⑷年齡一般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2月7日(不含)出生,對取得博士學位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2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引進: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不含2025年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錫林郭勒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中國共青團團籍的人員;被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考錄、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具體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7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7:00。報考人員填寫《錫林浩特市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有關報名材料掃描件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xlhtsjyrcyj@163.com。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材料包括:
⑴《錫林浩特市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
⑵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之一)、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任免審批表;
⑸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⑹《誠信承諾書》(附件3)。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時間為2024年12月7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2:00。
由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資格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予以審核通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簡要說明理由予以退回。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未添加照片導致無法進行資格初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資格初審通過即完成報名程序。
3.本次引進不設置開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費用。
4.報名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之前,須按要求填寫《錫林浩特市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按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任免審批表認定信息填寫。
5.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就讀本科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6.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待報名與資格初審結束后,電話通知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引進崗位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引進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所需材料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4.資格復審及檔案審核工作按照“誰初審、誰復審”的原則,由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四)考試
1.采取先面談、后試講的形式;面談、試講由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聘請本領域專家組成評委組進行評估。報考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面談內容主要考察引進人員的個人素養及教育教學理念。試講內容主要考察引進人員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等理論提煉課程內容、組織課程實施、運用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
3.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50分,其中面談占40%、試講占60%。所有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試講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報考人員試講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引進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同一崗位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
2.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擬引進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對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將取消引進資格。
3.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人事檔案和學籍檔案是否齊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查閱人事檔案和學籍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
4.體檢和考察環節出現缺額的,每個環節可遞補一次。
(六)確定擬引進人才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才后,按照程序進行審批備案。
(七)公示
將確定擬引進人才在錫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臺統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確定為正式引進對象。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將取消引進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八)聘用和列編
1.擬引進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進資格:
⑴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
⑵辦理引進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⑶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⑷在引進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引進資格的。
2.引進人才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引進資格。
3.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引進人才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才(以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經歷為準),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延長至6個月。
4.最低服務期限。引進優秀儲備教師最低服務期限為6年。在服務期限內,不得脫產考研、不得離開教育教學一線和調動,否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并按違約處理。
五、政策待遇
引進人才享受《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流動暫行辦法》及《錫林浩特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的相關優待政策。
(一)崗位編制。引進的優秀儲備教師通過考錄、調動、聘用等方式到我市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列編注冊手續。
(二)薪酬待遇。工作報酬實行年薪制。由基本報酬、獎勵報酬和績效報酬三部分構成,基本報酬和獎勵報酬按月發放。基本報酬即根據引進人員的學歷、職稱、工齡等,核定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待遇;績效報酬需達到考核目標后一并發放。具體如下:
工作報酬40萬元/年(稅前)。一次性簽訂6年(含試用期)的人才引進聘用合同。按月發放基本報酬和獎勵報酬(共占80%);績效報酬(占20%)分兩批次發放,績效目標考核每3年進行一次,達到考核目標后一次性發放3年的績效報酬。
聘用合同期滿后,根據綜合考核結果在雙向選擇的基礎上,由市委、政府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研究決定后續聘用事宜。
(三)其他優待政策。引進人才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職稱評聘、隨遷安置、子女入學等配套優待政策。
六、其他事項
(一)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引進人員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公布名單為準。
(三)引進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網最新信息。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由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應聘人員的所學課程、成績單、研究方向等情況進行審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
(四)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錫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臺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咨詢電話:0479-8212556(市教育局)
監督電話:0479-8108376(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2024年教育領域人才引進
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