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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服務我市教育事業,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師范免費教育試點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2025年南平生源福建省公費師范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16人,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2025年南平市屬學校福建省公費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簡章》(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已與南平市教育局簽訂《福建省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的2025年福建省公費師范畢業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在1989年2月22日至2007年2月22日期間出生);
5.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應于協議書規定時間內取得);
6.其他條件,詳見《2025年南平市屬學校福建省公費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簡章》(附件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7.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4)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5)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6)已被南平轄區的學校正式錄用的人員;
(7)違反《福建省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相關規定的人員。
三、線上報名
2025年2月14日8:00—2月20日17:00,通過登錄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按平臺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1個工作日內接收平臺公眾號推送的報名結果,或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查詢報名結果,報名通過的考生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與面試。申訴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試辦法與程序
1.面試時間: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面試地點:南平實驗小學(武夷校區)(建陽區崇陽街道云谷社區云谷福瑞路6號)。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片段教學方式,備課時間40分鐘,片段教學時間10分鐘。面試教材詳見《面試安排表》(附件2)。
3.面試評分。面試由評委當場打分,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作為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考人數時,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若同一崗位出現面試成績并列時,按程序報批后,可加試一場,名次按加試的測試成績排列。
4.面試注意事項
①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未按時到達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②面試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進入候考室起至面試結束前,禁止攜帶手機、各類手表、電子手環以及其它帶有存儲、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和其他與面試有關的材料,如已帶入候考室,須關閉后交由工作人員集中保管,入闈后不得翻閱資料。上述物品如有未及時上交者,經當場核實,立即取消面試資格。考生在面試結束后,可在指定地點取回由工作人員保管的物品。
③考生須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遵守面試考場紀律,不得向工作人員詢問有關面試信息,不準串號代考,不準惡意擾亂面試場所秩序,違者取消面試資格。
④考生應穿著得體,不得著制式服裝(如公安、工商、部隊等明顯制式服裝、作訓服)以及穿戴有明顯標識、特征的衣、飾品。考生在面試過程中不能直接或間接介紹或提及與本人簡歷有關的個人姓名、籍貫、家庭情況、畢業院校等個人信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⑤考生面試結束取走隨身物品后,應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逗留,禁止與未面試考生接觸交流,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兩者的面試資格。
⑥考生需充分考慮到面試期間的天氣、交通、住宿等因素,出行時合理安排時間并注意安全,保管好自身物品,做好健康防護,提前做好前往面試集中地點的交通線路規劃,確保準時到達。為維持面試考點秩序,陪同家屬不得進入面試考點。
⑦面試結束的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聯系后續工作。
五、其他工作
1.面試通過后由用人單位通知擬聘用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工作,并簽訂三方協議。若考生自行放棄簽訂協議,應由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因考生自行放棄簽訂協議、資格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等產生空額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報考該崗位面試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的考生中,按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2.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擬安排在考生畢業后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者應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聘用資格。
4.經體檢合格、考察合格及公示未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需在要求時限內取得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后)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聘用合同規定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5.公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咨詢電話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32344。
市屬學校具體聯系方式詳見《崗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