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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新高考綜合改革順利進行,烏拉特前旗第一中學和第五中學決定面向高等院校開展公開招聘工作。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教師共計7人,其中語文教師1人、化學實驗教師1人、心理教師1人、信息技術教師1人、數學教師1人、物理教師1人、化學教師1人。具體要求詳見《烏拉特前旗一中、五中招聘崗位表》(附件2)。
二、招聘范圍
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蚬ぷ鳎ù龢I)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證書)。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采取“先報名、后考證”的方式,允許先報名參加考試,于2025年8月31日上崗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可以正常辦理聘用手續;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取消聘用資格。
6.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學科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7.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18周歲和35周歲);年齡計算日期從報名開始日計算。
8.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其他招聘條件。
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至報名開始日前(2025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至2025年7月31日;2024年底畢業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學研究生、部分高校碩士研究生以及延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粕、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列編招聘)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3.巴彥淖爾市內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在編在崗教職工或列編招聘暫未入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應聘程序
(一)報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請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至12:00到包頭師范學院青山校區博學樓二樓進行報名。
2.應聘人員提交《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附件3,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或現場填寫)。
3.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相關人員對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與應聘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3.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1)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2)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組織考試
1.考試人員范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
2.考試方式詳見《烏拉特前旗第一中學、第五中學赴包頭師范學院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成績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80分的應聘人員,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加試(加試形式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四)招錄程序
簽約、體檢和考察、公示與聘用、遞補等其他招錄程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2025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未在2025年8月31日上崗前按要求取得教師資格的,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六)聘用后必須服從招聘單位的崗位安排,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崗位聘用。
(七)應聘人員對參加本次招聘有疑問的可在公告發布后致電招聘單位,咨詢電話可在《烏拉特前旗第一中學、第五中學赴包頭師范學院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中查詢。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八)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未盡事宜,按事權分別由具體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