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和《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同政發[2011]20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高中教師人員編制及崗位的實際情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10名高中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開招聘原則和辦法
公開招聘大同縣高中教師,要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和方便考生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用人標準,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招聘崗位任職條件和要求,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制定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報縣政府核準,經縣委常委會議通過后執行。招聘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招聘方式及人員待遇。
1. 招聘單位:大同縣一中
2. 招聘崗位:生物教師、語文教師、歷史教師、政治教師、物理教師、體育教師
3. 招聘人數:10人(生物教師2名,語文教師2名,歷史教師2名,政治教師2名,物理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
4. 招聘方式:大同縣高中教師的公開招聘要符合《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大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主管部門制定招聘方案,大同縣公開招聘縣一中教師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相關聘用事宜。
5. 招聘人員待遇:此次公開招聘的大同縣高中教師,屬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同等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報名資格和條件
此次高中教師招聘面向全市以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類)及以上畢業生為招聘對象。此次招聘實行公開報名。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優良。
2. 具有大同市范圍戶籍,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3. 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4. 報考大同縣一中教師崗位,要求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一致,具有兩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全國承認的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類)及以上學歷。
5. 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
6. 符合任職回避規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 有吸食毒品,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 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教學能力測試、體檢、考察等方式進行。招聘程序分為“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教學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八個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方案經縣委、縣政府會議通過后,由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在大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tx.gov.cn)和縣電視臺等媒體同時發布招聘公告。公告發布時間為:2013 年 1月31 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須本人親自到場,不得由他人代報。報考人員須支付報名費壹佰元。
2. 報名時間: 2013年 2月18 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大同縣政務審批中心。
3.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由領導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逐項審查。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以上證件須原件與復印件),能證明有兩年教學工作經歷材料,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報名結束后,由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審驗報考人員的學歷,確系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類)及以上學歷視為正式報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4. 報名注意事項
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這一競爭性開考比例,原則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
(三)筆試
1. 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測試》兩部分。
2. 考試方式
筆試按照人事考試規范化的要求,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場、考號隨機編排。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 計分方法
師范類碩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以上學歷者免筆試,直接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本人愿意參加筆試的,也可以參加筆試,如參加筆試,計分方法與其他參加筆試考生一致)。其他考生需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方式。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由高到低排序,與報考相同崗位免筆試考生合計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參加筆試考生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按筆試成績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共同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教學能力測試前,如有個人自行放棄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底依次遞補。如達不到教學能力測試比例,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領導組批準后,比例可適當放寬。教學能力測試開始后,如遇考生缺考,使該崗位不能形成競爭的情形,該崗位考生仍正常參加教學能力測試,其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于本場次教學能力測試平均成績,可以進入體檢環節,等于或低于本場次教學能力測試平均成績的予以淘汰。
筆試成績及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經審定后在大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領導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員。
(四)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按所報專業分組進行,采用講課的形式,每人備課時間為60分鐘,講課時間20分鐘,教材使用大同市2012—2013年度現行高一年級教材,教學能力測試考官按崗位需求確定有關專家組成,試題由專業命題機構或考官集體研究命制。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由各考官獨立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根據剩余考官打分多少,算術平均計算教學能力測試得分。
免筆試考生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排序,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排名進入所報崗位擬招聘人數內的,作為體檢人選,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未進入所報崗位擬招聘人數內的淘汰(如免筆試考生與參加筆試考生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相同,免筆試考生優先),空缺名額根據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成績的30%、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的70%之和排名依次遞補,如參加筆試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視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五)體檢
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指定的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期間對體檢區域和考生實行封閉、編號管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由主檢醫師簽字并由體檢醫院加蓋公章認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進入考察階段。考察由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對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生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提出合格與否的書面考察意見。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產生的空缺名額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從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審定后,在大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大同縣電視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選;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辦理入編、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提出意見,報招聘領導組同意后,不予以辦理正式入編、聘用手續。
五、被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收條件的。
2. 招收前有違法犯罪事實隱瞞未報的。
3. 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規定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5.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此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大同縣人民政府成立“大同縣公開招聘縣一中教師領導組”,具體組成如下:
組 長:李立平(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劉紅斌(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李廣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郭志宏(縣科技教育局局長)
成 員:劉茂萍(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郭 龍(縣紀委副書記)
仝濟峰(縣編辦主任)
吳孟龍(縣一中校長)
梁金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務副局長)
宋生成(縣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李廣源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縣一中校長吳孟龍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有關部門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承辦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七、要求
1.公開招聘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
2.公開招聘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
3.各有關單位要相互溝通,密切配合,統一思想,形成合力。
八、經費保障
公開招聘要勵行節約,降低成本,防止亂收費。
九、監督措施
1. 在筆試、教學能力測試過程中采用攝像監控、手機信號屏蔽等措施。
2. 紀檢監察人員對考試過程進行監督。
3. 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 公示擬招聘人員。
大同縣公開招聘縣一中教師領導組
2013年 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