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為確保我省2013年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法實施和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3年春季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我省統一開放時間為3月1日至7月10日,網報時間為3月26日至5月26日,各地要按此開放時間制定本地區的認定工作計劃,安排有關工作。
二、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宣傳指導
教師資格認定是行政許可項目,依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施行,有其嚴格的法定程序和評價標準。各級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在開展認定工作之前,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加強宣傳,將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申報教師資格流程等廣泛告知社會與申報人員。
(二)分級負責,依法開展工作
各級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所明確的認定權限,各司其職,做好權限范圍內的具體工作。要貫徹行政執法依據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合法、適當做好政策解讀,將相關法規、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強對認定工作的監查,對違法認定行為,要嚴肅查處。
(三)總結經驗,提升工作質量
各級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在認真總結2012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基礎上,肯定成績,查找問題,提前制定對策。在實施過程中,要強調人性化服務,保障申請人權益。教師資格準入的同時,也要提倡人性化服務,優化流程,簡便手續,保證時間,充分保障申請人權益。要注意政策把握和信息系統的安全,規范操作,按時完成,確保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
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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