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省編委辦《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結合我縣教學工作實際需要,經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研究,并報經縣委、縣政府批準,計劃2013年清流縣招聘新教師52名。為做好新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按崗聘用、優化結構的原則。
3、實行考試公開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共52名)
1、清流一中:5人(政教1人、語文1人、數學1人、美術1人、電教1人)。
2、職業中學:2人(音樂1人、園藝專業1人)。
3、初中:1人(體育1人)。
4、小學:27人(語文6人、數學5人、英語4人、音樂4人、美術3人、體育5人)。
4、特殊教育學校:1人(特殊教育專業)。
5、學前教育:16人。
三、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專業及學歷要求:(1)競聘清流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重點師范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2)競聘職業高中、初級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競聘職業高中園藝專業教師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錄用后兩年內須取得職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3)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非師范類的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4)競聘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應屬學前教育專業的畢業生,清流籍生源應具備全日制中專(含職業中專)及其以上學歷,外地籍生源應具備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屬小學教育方向或音樂、美術專業的畢業生,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5)競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競聘專業必須是特殊教育專業。
3、年齡要求:參加競聘人員年齡必須于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資格證要求:競聘清流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職業高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職業高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職業高中園藝專業教師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錄用后兩年內須取得職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初級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小學教師或初中、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競聘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崗位的小學教育方向或音樂、美術專業畢業生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在錄用后兩年內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四、招聘程序
1、發布信息。招聘名額經縣編委審核,縣委、縣政府批準,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2、網上報名(網站:http://jszk.fjzk.com.cn/default.php)
3、資格審查。
4、筆試。
5、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6、體檢。根據筆試總分100分(占40%)、面試總分100分(占60%),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的擇優原則,按學科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崗位下一位人選遞補進行體檢。
7、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8、錄用。錄聘者與學校簽定合同,并報縣編委入編。新聘教師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
五、招聘辦法
1、筆試網絡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
2、報名地點。
考生各自在網上報名,登陸“福建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http://jszk.fjzk.com.cn/default.php”點擊“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網上報考平臺”圖標進入網上招聘平臺。
3、筆試時間。4月20日
(參加職業高級中學教師招聘考試的,只考教育綜合類。)
4、面試形式。
說課(或上課)及技能測試(體育、音樂、美術、幼兒教育專業加技能測試,體育、音樂、美術面試總分為說課和技能測試各50分,幼兒教育專業面試總分為說課40分和技能測試60分)。
5、面試內容。
①競聘清流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高中教材內容;②競聘職業高中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職業中學教材內容;③競聘初中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初中教材內容;④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小學教材內容;⑤音樂專業技能測試為鍵盤和聲樂;美術專業技能測試為素描和美術字;⑥體育專業技能測試為體操、田徑和球類;⑦競聘特殊學校教師崗位的,上課內容為現行特殊學校教材內容并加試手語及愛心情境測試;⑧競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幼兒園教材內容,技能測試為鍵盤、聲樂、簡筆畫等項內容。
6、面試時間。
面試在省統一筆試成績公布3天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相關事宜于面試預備會通知交待。競聘者參加面試報到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應同時出具有關單位的政治思想表現鑒定材料;技能專業的競聘者技能面試時除鋼琴外,其他有關伴奏帶、畫筆等用具自備。
六、加分條件
參加清流縣2013年新任教師招聘考試的清流戶籍考生筆試總成績加6分。
七、招聘面試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成員由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縣公務員局(縣編委辦)、縣紀委(縣監察局)有關人員組成。
2、監察組
監察組由縣紀委(縣監察局)、縣教育紀工委有關人員組成,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3、考務組
考務組由縣教育局和相關學校人員組成。
4、評委組
按學科設,每小組評委7人。評委組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在面試前臨時選定。
5、面試命題組
面試命題組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臨時選定。
八、其它說明
1、錄用的新聘教師由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研究調配到所需學校任教。
2、當出現學科缺額時,由縣教育工委和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進行調劑。
3、競聘者如有偽造證件或請他人參加筆試、面試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競聘資格,如已聘用,一律予以辭退。
4、擬聘人員必須在公示期滿后3天內持就業協議書及報到證到縣教育局報到,入編前必須把個人檔案調回縣教育局,逾期視為棄權,并從同學科競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5、筆試由省教育廳組織;面試由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組織,面試時間和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6、本工作方案由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8—5323692(縣教育局人事股)
0598-5322473(縣教育局招生辦)
清流縣教育工作委員會 清流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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