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
筆試地點、考試大綱、筆試內容及筆試成績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的相關公告。
2013年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各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筆試成績(加分后,下同)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時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的,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不能低于70分(按百分制計)。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確定面試人選時,最后一名考生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則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選具體名單在永春教育信息網(網址:www.fjycedu.com)公布。
2.面試人員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選(含符合不需要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參加面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供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審查材料者,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提交的材料:
①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縣職專招聘的制藥工程與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兩個學科除外),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門(暫未發放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證明)出具的有關證明。
②畢業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發放畢業證書、報到證的,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參加面試)。
③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自薦材料等。
④縣級計生證明和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生除外)。
3.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通過永春教育信息網提前公告。
4.面試內容與形式:
(1)普通高中、職專、小學(普通高中音樂學科、職專音樂學和舞蹈學科、小學音樂學科除外):采用撰寫說課稿和現場說課的形式進行,撰寫說課稿采取從職專、中小學現行教材隨機抽定一課在規定的時間內(2小時)進行撰寫;現場說課由考生就撰寫的說課材料進行現場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面試成績=撰寫說課稿成績×50%+現場說課成績×50%。
(2)普通高中音樂學科、職專音樂學和舞蹈學科、小學音樂學科:采用撰寫說課稿、現場說課和專業測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撰寫說課稿成績×25%+現場說課成績×25%+專業測試成績×50%。
①撰寫說課稿采取從職專、中小學現行教材隨機抽定一課在規定的時間內(2小時)進行撰寫。
②現場說課由考生就撰寫的說課材料進行現場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③專業測試:
A.自彈自唱一首自備歌曲,時間不超過3分鐘(25分);
B.表演一個自備舞蹈,舞曲自備,時間不超過3分鐘(25分)。
說課課題的范圍:
高中教師:中學現使用的高中新課程教材必修(一)教科書。
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
語文: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語: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歷史:湖南岳麓出版社
美術:湖南美術出版社、現代美術教育研究所編著的《繪畫》教科書
體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的《體育與健康》教科書
化學: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教育出版社
生物: 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樂: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音樂鑒賞》教科書
計算機: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術基礎》教科書。
職專教師:
音樂學: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推薦教材 中等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教學用書(基礎版)《音樂》(高等教育出版社)
舞蹈:中等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教材(第二版)《舞蹈》(高等教育出版社)
制藥工程:高職高專“十一五”規劃教材《現代生物制藥工藝學》(化學工業出版社)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高等職業院校教材《機床數控技術基本常識》(高等教育出版社)
小學教師:小學現使用的四年級教科書。
英語: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英語》第三、四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體育: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師用書《體育》3-4年級(課程教材研究所、體育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 人民教育出版社)
美術: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美術》四年級上、下冊(湖南美術出版社)
音樂: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四年級上、下冊(湖南文藝出版社)
(3)幼兒園:采用以下形式進行:
①自彈自唱一首自備歌曲,時間不超過3分鐘 (25分);
②表演一個自備舞蹈,舞曲自備,時間不超過3分鐘 (25分);
③講述一個自備的童話故事,時間不超過3分鐘(25分);
④簡筆畫測試,時間為15分鐘(25分)。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含直接參加面試人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入體檢。若出現總成績且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取面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階段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成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對擬聘用人選在永春教育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小學英語、體育、美術、音樂教師崗位,由擬聘用人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應聘單位。
八、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個人棄權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崗位空缺數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關規定等額遞補。
(二)縣職專招聘的制藥工程與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兩個學科的新教師必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2013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上述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1日。
(四)報考人員必須于體檢前提交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
(五)本次招聘的面試、體檢、資格復審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23898249 。
(七)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永春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
永春縣教育局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