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師資需求情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泉州市公務員局核準,決定組織2013年度永春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類別 |
學科 |
名額 |
崗位 |
招 聘 對 象 |
招聘范圍 |
普
通
高
中 |
政治 |
1 |
永春 一中 |
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師范類相應專業畢業的人員(其本科階段需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相應專業畢業)或者“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未就業的師范類相應專業畢業生,不需要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采用面試形式。 |
福建省生源(即高考前戶口在福建省的)或福建省常住戶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戶口在福建省的)。 |
語文 |
1 | ||||
英語 |
2 | ||||
歷史 |
1 | ||||
美術 |
1 | ||||
體育 |
1 |
永春 僑中 | |||
英語 |
1 |
美嶺 中學 |
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
泉州市生源(即高考前戶口在泉州市的)或泉州市常住戶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戶口在泉州市的)。 | |
化學 |
2 | ||||
生物 |
2 | ||||
政治 |
1 | ||||
地理 |
1 | ||||
音樂 |
1 | ||||
計算機 |
1 | ||||
類別 |
學科 |
名額 |
崗位 |
招 聘 對 象 |
招聘范圍 |
職
專 |
音樂學 |
1 |
職業中專學校 |
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
永春縣生源(即高考前戶口在永春縣的)或永春縣常住戶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戶口在永春縣的)。 |
舞蹈 |
1 |
職業中專學校 |
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
福建省生源(即高考前戶口在福建省的)或福建省常住戶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戶口在福建省的)。 | |
制 藥 工 程 |
1 |
職業中專學校 |
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非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1 | ||||
幼兒 園 |
幼兒 (學前) 教育 |
40 |
各幼兒園 |
持有教師資格證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
永春縣生源(即高考前戶口在永春縣的)或永春縣常住戶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戶口在永春縣的) |
小
學 |
英語 |
7人 (橫口中心1人 下洋中心2人 玉斗中心2人 桂洋中心1人 呈祥中心1人) |
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師范類相應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
永春縣生源(即高考前戶口在永春縣的)或永春縣常住戶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戶口在永春縣的)。 | |
體育 |
3人 (橫口中心1人 坑仔口中心1人 蘇坑中心1人) | ||||
美術 |
5人 (橫口中心1人 坑仔口中心1人 玉斗中心1人 桂洋中心1人 外山中心1人) | ||||
音樂 |
3人 (下洋中心1人 坑仔口中心1人 玉斗中心1人) |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身體條件要求;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間出生);
(六)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為鼓勵優秀人才參加應聘,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其本科階段需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相應專業畢業)或者“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未就業的師范類相應專業畢業生應聘我縣2013年新教師招聘職位的,不需要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通過面試的形式競爭上崗,擇優聘用。
三、報名
(一)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人員的報名
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報考人員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24時截止。
注意事項:全省統一筆試報名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最多可報考3個崗位(即3個縣<市、區>)。應聘者要嚴格對照職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方能報考;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的,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永春縣教育局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有專人負責應聘者政策咨詢并及時通過網絡進行應聘者資格初審。聯系電話: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 0595-23880266
(二)直接參加面試人員的報名
符合直接參加面試條件的報考人員不必參加網絡報名,通過掛號郵寄相關材料的方式報名。
郵寄的材料:《2013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尚未發放畢業證書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相關證明)、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門或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 、身份證、就業推薦表的復印件(A4紙張)各一份;畢業生其他自薦材料。
通訊地址:福建省永春縣桃城鎮城東大街122號 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 郵編(362600)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4月19日(截止時間以郵寄日戳為準)。
四、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永春縣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 (直接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