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教育局關于開展高校次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的通知
駐平各高校:
為拓寬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渠道,本著以服務學生為本的原則,經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批準,我市決定開展駐平高校次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凡學籍在平頂山轄區高校的次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均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程序
(一)個人報名和條件準備階段
1.自愿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于2013年4月6日至10日,由所在院校相關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到平頂山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集中辦理教育理論考前輔導及考試報名手續(見附表1、2)。
2.擬申請中等職業學校、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擬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具有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3.履行報名手續者,于2013年10月(具體日期另行通知)參加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教育理論全省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發放《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證》。
4.2013年12月以前,對取得《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證》者,進行教育教學技能全市統一測試,測試合格者,發放《平頂山市教師資格教育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合格證》。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2014年4月,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主動到所在院校相關部門登記注冊、提交申請材料。有關院校相關部門匯總申請人提交的個人材料,統一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送。屆時提交的材料有: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由組織填寫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醫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學籍或《學習成績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平頂山市教師資格教育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張。
(三)認定階段
2014年5月,由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以上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學校或申請人。
(四)證書領取階段
2014年6月底,院校相關部門或通過認定的申請人,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及時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逾期30天不領者,將視為自動放棄。
三、相關要求
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優化和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大舉措。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真正吸引優秀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報名申請教師資格;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及時發布工作進度信息,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嚴格程序,依法辦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辦事效率,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附件:1、駐平高校次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相關部門一覽表
2、駐平高校次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輔導與考試申請報名表(可下載)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駐平高校次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相關部門一覽表
高 校 名 稱 | 相關部門 | 聯系人及電話 |
平頂山教育學院 | 干 訓 處 | 王老師: 2978031 |
平 頂 山 學 院 | 人 事 處 | 王老師: 2657612 |
河南質量工程學院 | 培訓中心 | 李老師: 3397153 13461153322 |
平頂山工業技術學院 | 語文教研室 | 楊老師: 13733798883 |
河南城建學院 | 招生就業處 | 劉老師: 2089116 |
有個別社會中介機構假冒教育行政部門名義,以辦理教師資格認定代報考、代培訓手續為名,虛假宣傳,收取高額費用……尤其是聲稱“在校非師范本科、大專生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存在欺詐行為和嚴重的政策誤導,對申請人員利益造成損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從未設立任何中介機構,也未委托任何單位辦理代報考、代培訓手續,此行為純屬欺詐行為,切勿上當受騙。
按照相關規定,只有經過省、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批準并接受委托的以上試點高校,方可組織本校在校學生開展教師資格考前輔導及考試報名。未經批準,擅自組織在校學生進行考前培訓的,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試題推薦:中學教師資格試題 小學教師資格試題 幼兒教師資格試題
真題推薦:中學教師資格真題 小學教師資格真題 幼兒教師資格真題
考試大綱: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