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資[2013]1號)和安慶市《關于開展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的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學校在桐城市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學、心理學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與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和國家考試成績有效范圍的通知》(皖教秘師〔2012〕71號)規定,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網上報名
桐城市教育局受理的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2013年4月5日-4月20日。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網上報名結束后,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申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考試合格證明”編號)的申請人員,應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
2.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者,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方可獲得);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均合格者,應提交網上打印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單;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社會人員提供)。
(8)近期標準免冠照片4張,且必須與網上報名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
3.現場確認時間及地職業
申報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在2013年4月22日-26日到桐城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進行現場確認。
4.體檢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按照《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的要求,由我局按規定統一組織體檢,其具體體檢醫院和體檢時間在現場確認時通知。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高中、中職類教師資格測試時間請登錄安慶教育信息網查看。
初中、小學、幼兒園類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為5月18日,測試課題和測試安排于5月8日在桐城教育網上公布。
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六、發證時間
7月1日-7月20日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如有變化另行通知),申報人員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
安慶市教育局:0556-5512846
桐城市教育局:0556-6121897
桐城市教育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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