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規定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要求,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為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三)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淄博市常住戶口(含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生和派遣期內(2011年、2012年畢業和2013年應屆)未就業本科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五)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等證書和材料。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13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2013年我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5月4日9:00-5月7日16:00。
查詢時間:2013年5月4日9:00-5月8日11:00。
繳費時間:2013年5月4日9:00-5月8日16:00。
審核時間:2013年5月4日9:00-5月8日11:00。
報名網址: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sdzb.hrss.gov.cn)。
報名流程: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0k-20k電子照片,純色背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應聘有其他要求的崗位時,在填報信息備注欄中應注明具體情況。報名資格經招聘部門(單位)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并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同時做好咨詢服務。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要拒絕其報名,并說明原因;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許應聘者補充后再提報。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內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3年5月30日-6月1日登陸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3年5月7日下午2:00-4:30到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327房間(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202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報名表和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復印件)。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我市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經筆試進入面試范圍進行資格審查時,除提交相關資料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畢業生,屬于在崗的,要出具縣(區)或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在崗且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服務期滿的,要出具服務期滿證書。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按2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按1:2)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范圍的應聘人員,需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須與網上報名提供照片相同)和相關材料,材料包括:《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教師崗位的在職應聘人員同時還需提交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內畢業生報名的,還需提交畢業生就業報到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交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報到證。
取得資格審查人員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資格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市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2013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根據這次招聘崗位的特點,將招聘崗位分為五類:A類:綜合類;B類:衛生類;C類: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類(其中C1類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C2類進行專業技能測試);D類:高校教師類(其中D1類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D2類進行專業技能測試);E類:專業技能類。(具體崗位分類情況見附件1)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分類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2013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2、筆試科目:各類崗位均考一科。A類、E類崗位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類崗位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C類崗位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基礎知識,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D類崗位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高校教學基礎知識,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科技知識、市情市況等基礎知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基礎知識的考試內容為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學、心理學,教學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教學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教學前沿理論、教育改革的發展趨勢等內容;高校教學基礎知識的考試內容為高校教育學、心理學,教學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教學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教學前沿理論、教育改革的發展趨勢等內容。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以1:3(其中C2、D2、E類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范圍,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范圍。所有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范圍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