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及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同一崗位入闈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院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檢。
體檢結論下達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屆畢業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參加2013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5.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6.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8.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的程序在施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sb.gov.cn/)公示公告欄進行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收社會監督。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同時考取幾個縣(市、區)單位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不遞補。
十、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一、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3869107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0855—422152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855—4221251縣監察局辦公室
附件1:施秉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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