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縣2013年公開考聘教職工補充公告
我縣于2013年5月7日發布《南部縣2013年公開考聘教職工公告》,擬面向社會公招教職工200名,現將教師崗位《綜合知識》筆試作如下補充:
按照《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的通知規定,本次考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綜合知識》筆試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科目。
附:關于印發《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的通知(川人社發【2012】145號).doc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部縣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教育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2〕145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積極探索提升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的針對性和科學性,結合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委托有關部門和專家制訂了《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以下簡稱《大綱》)。現將大綱印發你們,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四川教育網和四川人事考試網公開發布。待時機成熟,將適時印發相關專業筆試大綱。
自2012年7月1日起,各地、省級有關部門應嚴格遵照《大綱》要求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共科目筆試。屆時,全省中小學校招聘教師不再使用原通用的《綜合知識》公共科目筆試,改為統一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科目。
實施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和省教育廳(人事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公開招聘 中小學 教師 筆試大綱 通知
抄送:省委組織部。
(共印200份)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本大綱僅供參加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的考生復習和考試時參考。請考生重點掌握以下知識內容。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題型包括選擇、判斷簡析、案例分析、閱讀分析和論述五種類型。
第一部分 教育學基礎
一、教育與教育學
(一)教育的概念、教育的要素、教育的形態、教育的本質、教育的基本規律
(二)教育發展的歷史階段、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趨勢
(三)教育學的產生和發展
二、教育的功能
(一)教育功能的含義、教育功能的類型、教育的個體功能與社會功能、教育功能的限制
(二)影響教育功能發揮的因素
三、教育的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義、教育目的的功能
(二)確立教育目的的依據、教育目的確立中的價值取向
(三)我國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論基礎、我國全面發展教育的基本內容
四、教師與學生
(一)教師的定義、教師的角色、教師的基本素質、教師的專業化發展及途徑
(二)學生的定義、學生的本質特點、學生發展的規律
(三)教育過程中的教師與學生、教育過程中的師生關系
五、課程
(一)課程的含義、課程理論及課程理論流派、課程的類型、課程的組織、課程的管理
(二)我國課程改革的回顧、新課程改革的總體要求、新課程改革的具體目標、課程標準及其地位、作用和特點
(三)新課程帶來的變革
六、課堂教學
(一)教學的含義、教學理論及教學理論流派
(二)課堂教學設計的含義、基本程序、主要模式、內容和方法
(三)教學策略的含義、常用的課堂教學策略
七、學校德育
(一)德育的含義、功能及地位
(二)德育過程的含義、德育過程與教學過程和思想品德形成的關系、德育過程的理論、德育過程的規律
(三)德育的任務、目標、內容與課程
(四)德育的原則、途徑與方法
八、班級管理與班主任工作
(一)班級的含義與特點、班級的歷史發展、班級的結構與功能、班級的發育過程
(二)班級管理的內容、原則與方法
(三)班主任的角色、任務、職責與素質
第二部分 教育心理學
一、心理發展與教育
(一)心理發展的概念、心理發展的一般規律
(二)心理發展的理論:皮亞杰的認知發展理論、埃里克森的心理發展階段理論、維果茨基的認知發展理論
(三)早期教育與心理發展、準備狀態與心理發展、教育如何促進心理的發展
(四)兒童、青少年的心理發展與教育
二、學習與學習理論
(一)學習的含義、人類學習與動物學習的重要區別、學生學習的特點
(二)學習理論:行為主義學習理論、認知結構學習理論、掌握學習和指導學習理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人本主義學習理論
三、學習的遷移,記憶和遺忘
(一)學習遷移的含義、學習遷移的種類、影響學習遷移的主要因素、學習遷移的促進
(二)記憶的含義、記憶的三種存儲模式
(三)遺忘的含義、主要規律、產生原因及克服遺忘的策略
四、學習策略與不同類型的學習
(一)學習策略的定義、分類、特點、學習策略的發展、一般的學習策略及其培養
(二)知識的含義、知識學習的一般心理過程、知識的分類與學習
(三)技能的含義與種類、影響技能形成的因素、動作技能形成的階段
(四)解決問題的歷程、影響學生解決問題的主要心理因素、學生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
(五)品德與道德的界定、品德的心理結構、科爾伯格品德發展階段的理論、道德教育的基本觀點
五、影響學習的心理因素
(一)學習動機的概念、學習動機對學習過程和結果的影響、學習動機的激發與培養
(二)歸因與歸因方式、維納的歸因理論、歸因對學生學習的影響、引導合理歸因
(三)注意的含義、學生注意的組織與培養
六、個別差異與教育
(一)人格差異的含義、人格差異與教育
(二)認知風格差異的含義、場依存與場獨立、整體性策略與系列性策略、內傾與外傾
(三)學困生的含義、學困生與優生知識水平的差異、學困生的教育措施
七、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心理健康的含義、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義、學校實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
(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內容和具體方法
第三部分 教育法學
一、法與教育法
(一)法的含義、法的特征、法的淵源
(二)教育法的含義、教育法規的含義
二、教育法律關系
(一)教育法律關系的含義、特征、類型;教育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二)教育法律關系主體的含義、教育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三)教育法律關系客體的含義、教育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
(四)教育法律關系內容的含義、權利和義務的含義、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權利和義務的類型、教育權利和教育義務
三、教育法律規范
(一)教育法律規范的含義、類型
(二)教育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
(三)教育法規與教育道德:教育道德的含義、教育法規與教育道德的比較、教育道德的作用
(四)教育政策的含義、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的關系
四、教育法制過程
(一)教育立法的含義、原則;教育立法體制與立法主體權限;教育立法的程序
(二)教育法規實施的含義、教育法規實施的方式、教育法規的效力與解釋
(三)教育行政執法的含義、特征、地位、原則、內容與方式
(四)法律制裁的含義、違法的含義與種類、法律制裁的方式
五、教育法律責任
(一)教育法律責任的含義、歸責要件、歸責原則
(二)教育法律責任的分類
(三)學校(包括教師)對學生的侵權責任、學校對教師的侵權責任、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學校和教師的侵權責任、社會其他主體對學校和教師或學生的侵權責任
六、學生的權利及其維護
(一)學生權利的含義、主要內容
(二)學生受教育權的維護、學生財產權的維護、學生人身權利的維護
(三)學生傷害事故的定義、學生傷害事故案例分析、學生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七、教師的權利及其維護
(一)教師權利的含義、教師權利的性質
(二)教師權利的內容:教師的職業權利、教師的一般權利
(三)教師權利的維護:教師教育權利的維護、教師人身權利的維護
八、教育法律救濟
(一)法律救濟的含義、特征、渠道、基本原則;法律救濟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育行政申訴制度:教師申訴制度、學生申訴制度
第四部分 教師職業道德
一、教師職業道德概述
(一)教師職業道德的含義和結構
(二)職業道德在教師素養中的地位、教師職業道德的功能與作用
(三)教師職業道德的特點
二、中小學教師的職業道德規范
(一)愛國守法
(二)愛崗敬業
(三)關愛學生
(四)教書育人
(五)為人師表
(六)終身學習
三、教師職業道德的養成
(一)教師職業道德養成的含義
(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
(三)教師職業道德的自我養成
(四)教師職業道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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