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
關于對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的
通知
各省轄市教育局,各省直管試點縣教育局,各有關單位:
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依法治教、促使教師任用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保證,是依法管理教師隊伍的法律手段,是教師職業走向專業化的重要步驟,有利于把好“入口關”,解決不合格教師問題,優化教師隊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繼續推進教師資格制度在我省的全面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促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提高認識,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我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以來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經研究,我廳決定對全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圍:全省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后援機構,各級民辦教育機構。
二、督查內容:詳見全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督查要點(附后)。
三、時間安排
(一)自查階段
各省轄市及省直管試點縣組織本轄區內所有認定機構和民辦教育機構開展自查,并于6月15日前將自查結果書面報送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二)抽查階段
6月中下旬,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將抽調相關人員組成督查組,有重點地對相關地區進行抽查。
(三)總結通報階段
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總結督查情況,適時向全省通報。
四、相關要求
各級認定機構及相關單位要以此次督查工作為契機,認真開展自查,及時總結教師資格制度實施以來取得的成績和工作經驗,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我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健康發展。
附件:全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督查要點
河南省教育廳
2013年5月27日
附件
全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督查要點
一、組織機構
1、認定機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否成立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以下簡稱“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是否明確有承擔此項任務的科室,將認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經常研究、過問本地區認定工作,參加認定工作重大活動,及時解決認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注意督促和檢查認定工作的政策落實,及時轉發、下發有關文件。相關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分工具體,業務熟練。
2、后援機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否成立專門或依托有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作為認定工作的后援機構,中心配備有懂業務的專(兼)職工作人員,有專門的辦公地點、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經常性辦公經費來源。中心工作人員具有牢固的為基層、為社會服務意識,作風優良,政策性強,能積極鉆研業務,在政策規定的框架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本地區認定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認定過程
認定過程重點檢查對有關認定工作政策、文件的落實情況,認定程序的規范性和執行政策的嚴肅性。具體要求如下:
1、是否按照省教育廳關于認定階段和時間安排統一進行。
2、對申請人員的資質、學歷等材料的審查是否嚴格,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準確。是否有違規、違法認定教師資格行為。
3、教育理論考試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務實施暫行辦法》及有關意見執行,重點是考風、考紀。
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過程中,對《河南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試行)》、《河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組建辦法》的執行情況,重點是程序的規范和收費。
5、申請人材料受理的完整性、規范性和嚴肅性。
三、教師資格管理工作
1、是否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持證上崗。
2、凡有聘用不具有教師資格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門是否依法做出處理。
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將教師聘用、錄用以及教師職稱評聘、評先表優等與教師身份有關的工作,是否與具有相應種類教師資格結合起來。
四、其他
1、檔案:存檔材料的完整和規范情況(申請表永久保存,其它材料保存一年),是否能夠及時調取。
2、自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開展以來積累的經驗及存在的困難與不足。
3、對照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資格管理工作的意見》(教人[2006]454號),制定關于加強教師資格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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