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法技能》和《專業知識》四個科目,筆試總分為250分,其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法技能》筆試成績滿分各為50分,《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崗位三個層次命題。
2.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教育三個層次命題。其中高、初中層次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信息技術12個科目共計48個崗位考試;小學、幼兒園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幼教、信息技術8個科目共計16個崗位。
3.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參考教材,以云南省現代教育評估中心編寫、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第二版)為主!秾I知識》、《教法技能》考試以曲靖市教育局編寫的在曲靖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的《2013年曲靖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知識教法技能大綱》中各科目考試大綱為主要內容。
(三)政策性加分
1.按《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詳見規定網站上公告的文件)規定,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分值及加分有關證明須到有關部門辦理。
2.辦理時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7月15日至16日(16日下午17:30分前)到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逾期責任自負。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通過規定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四)筆試成績公布及查詢
7月26日,公布筆試成績,考生可登錄規定網站查詢。
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于7月27日,向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書面申請按程序上報曲靖市教育局查分。
七、進入面試考生的確定
(一)面試前資格復審
1.擬進入面試考生根據每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招聘碩士及以上學位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若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2比例,需等額面試的崗位須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行。
3.對擬進入面試考生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對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忌救隧殠R招聘崗位所需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表》。
資格復審時間:7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4.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便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自己是否為資格復審對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開始前(7月28日及以前)向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兩次,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需等額面試的崗位須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和方可進行;同一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在2人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時,須縮減招聘計劃數以達到1:2的面試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并向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5.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前應主動提供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若查詢不到的,請及時到省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認證。資格復審時,若在網上查詢不到所持畢業證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6.資格復審結束后,對進入面試的考生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
7.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面試開始前3天向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考生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考生空缺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兩次,在資格復審階段已經遞補過兩次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遞補過一次的崗位,可進行第二次遞補,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需等額面試的崗位須報經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行;同一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在2人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時,須縮減招聘計劃數以達到1:2的面試,縮減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遞補人員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二)面試
1.面試按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陸良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主要內容將在規定網站上公告。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2.面試時間、地點:待定,詳見在規定網站上公告的面試的相關內容。
3.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
(2)考生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責任由考生自負,面試按面試方案規定正常進行。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其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4)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
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專業知識成績+教法技能成績+政策性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專業知識成績+教法技能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八、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根據本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3〕52號)文件中有關優先錄用的規定執行,若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又相同則以專業知識和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若還相同則重新組織綜合成績并列者面試。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陸良縣教育局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內容進行考核。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執行。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考生考核、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錄(聘)用手續辦理程序及時限要求
1.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陸良縣教育局共同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名單,擬錄(聘)用人員按規定時間(詳見在規定網站上的公告)到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集中,報考同一層次同一學科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現場填報《陸良縣2013年招聘教師自選崗位申請表》,自愿選擇對應學科的學校崗位,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自選崗位完成后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和《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
2、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陸良縣教育局按照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自選崗位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擬錄(聘)用意見報送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錄(聘)用手續。
4.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等原因放棄錄(聘)用資格的考生,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一周前,向陸良縣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考生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以及公示結果影響錄(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5.招聘學校須與新招聘教師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師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和監督
1.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對招錄工作中有反映并調查屬實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人員如與考生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3.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4.對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面試或錄(聘)用資格而未按規定提交自愿放棄申請的考生,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
5.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以予紀律處分。
陸良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必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