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五中進城教師招聘綜合考核辦法
一、教學效果(30分)
考核近三個學年每個學期所任班級學科的期末教學成績(折換成百分制),每學期最高記5分。以校為考核單位的均分為基礎,記2.5分;以后均分每增加一整分,加0.5分,每降低一整分,扣0.5分,扣完本學期為止。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的記平均得分,任教兩門及以上學科的以招考學科為準,沒有組織考試的或已組織考試但結果還沒有出來的學期記其他學期考試的平均得分。任教畢業班學年的兩學期均以中考成績為依據。本項考核分30分封頂。
二、教育科研(2分)
近三個學年來,發表過個人教育專著的記2分。有對口論文發表或獲一、二、三等獎的,國家級每篇記2分,省級每篇記1.5分,市級每篇記0.5分,縣級二等獎及以上記0.3分。科研成果(課題)按同級論文加倍記分,課題執筆人按1/2記分(若執筆有兩人或以上的記1/2的平均分),課題負責人按1/4記分,其他成員按1/4記均分。同篇論文由2人及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記分。同一內容不重復記分。以報考學校相同學科為組,論文得分計算方法為:1.論文總分在2分以下,按實際計分2. 有一人論文總分在2分以上,按(本人累計得分÷第一名累計得分)×2(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論文發表指在正式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性刊物上發表(不含有準印證刊物、類似論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論文獲獎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學會(各級分會無效)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獎。論文記分應與報考學科對口。
三、教師教學業務評比(4分)
近三個學年,在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評比活動中(教壇新秀、優質課等、新生代課堂評估等),獲得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的記4分,市級三等獎記3分,縣級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分;其它比賽減半記分。不同比賽內容但同屬本學科的可以累計計分,最高記4分。以報考學校相同學科為組,得分計算方法為:1.總分在4分以下,按實際計分2. 有一人總分在4分以上,按(本人累計得分÷第一名累計得分)×4(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
四、輔導學生獲獎 (2分)
近三個學年來,指導學生在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與報考學科對口的競賽、比賽中獲獎的國家級每人次記2分,省級的每人次記1.5分,市級的每人次記1分,縣級二等獎及以上的每人次記0.5分,若學生獲獎為非現場賽的、非經層層選拔的減半記分。最高記2分。多位教師輔導的,輔導教師記平均得分。以報考學校相同學科為組,得分計算方法為:1.總分在2分以下,按實際計分2. 有一人總分在2分以上,按(本人累計得分÷第一名累計得分)×2(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輔導老師以原始記載為依據。
五、年度考核(1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優秀的記1分;有二年優秀的記0.5分;一年優秀的記0.3分。
六、任教九年級(1分):近三學年連續任教九年級的記1分;有二學年任教九年級的記0.5分;一學年任教九年級的記0.3分。
綜合考核總分40分。論文、教師業務評比、輔導學生獲獎的起訖時間從2010年8月1日到2013年6月17日為止。
本綜合考核辦法解釋權屬浦江五中,未盡事項由校務會討論決定。
浦江縣第五中學
2013年6月13日
教師進城綜合考核成績表
學 校 |
姓 名 |
性 別 |
||||||||||||||||||
報考學校 |
浦江五中 |
總 分 |
||||||||||||||||||
教學效果(30分) |
時間 |
任教科目 |
規定范圍內的均分 |
本人 均分 |
增加或降低整分情況 |
得分 | ||||||||||||||
2010年下半年 |
||||||||||||||||||||
2011年上半年 |
||||||||||||||||||||
2011年下半年 |
||||||||||||||||||||
2012年上半年 |
||||||||||||||||||||
2012年下半年 |
||||||||||||||||||||
2013年上半年 |
||||||||||||||||||||
論文 (2分) |
何級發表或獲獎 |
|||||||||||||||||||
時間 |
刊物名稱或獲獎等級 |
題目 |
計分 |
|||||||||||||||||
教學業 務評比 (4分) |
何級獲獎 |
|||||||||||||||||||
輔導獲獎 (2分) |
||||||||||||||||||||
年度考核(1分)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
任教九年級(1分) |
||||||||||||||||||||
考核人簽名: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