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講答辯滿分為100分。音樂教師和美術教師的測試內容包括說課和特長展示(樂器自帶),各占50分;幼兒教師試講包括講故事、彈唱、繪畫、舞蹈測評(考場準備鋼琴和DVD機,其他教學用具應聘者自帶),每小項25分;其它學科教師的試講內容為說課和教學答辯,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滿分為70分,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滿分為30分。
試講答辯時間從2013年7月16日7:00開始抽取說課順序和題目,說課后當場抽取答辯題目并答辯。試講答辯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數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兩位小數)為競聘者的試講答辯成績,當場向本人公布。根據總成績名次和各崗位名額確定考核人選,如出現成績并列,試講答辯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如試講成績相同,進行加試考核(試講),加試(試講)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
試講答辯地點: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
(五)公示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答辯成績×50%)。總成績于7月17日10:00在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及海港區政府網進行公示。
(六)考核。
擬聘用人選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組織考核,通過核查檔案、外調等方式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聯系電話:0335-3551312
(七)體檢。
擬聘用人選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確定。體檢定于7月19日8:00進行(空腹,帶身份證),體檢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擬聘人選。
面向社會公布此次招聘的擬錄用人選,公示地點: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及海港區政府網進行,公示期7天。
五、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人員主要面向農村學校。公示期滿,進行抽簽分配儀式,招聘錄用人員采取學校崗位與錄用人員姓名隨機抽簽匹配的辦法,按需分配到各中小學、幼兒園。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往屆未就業的各類院校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紀律要求
1.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由招聘工作成員單位派出專職人員并聘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全程監督。
2.招聘全程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涉及到有親屬及子女報考的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4.有違反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
①偽造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③其他影響招聘工作行為的。
七、其他事項
1.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交到區教育局人事科。
2.招聘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日程安排可能有變化,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港城教育網發布的實時信息。
本細則由海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單位同意報考證明.rar
附件2:海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rar
海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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