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市嵐山區職業中專公開招聘專業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中專教師隊伍建設,加快職業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教師4名。招聘簡章制定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學士以上學位;
4、具有崗位所需的相應三級以上(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
5、身體健康,體貌端莊。
嵐山區教育系統內在編和計劃內編外聘用人員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30日至7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嵐山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嵐山中路日照銀行506房間)。
3、報名時應提交:①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所需表格從嵐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自行下載,認真填報信息后用A4紙打印并粘貼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②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二代身份證及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一律用A4紙復印。
4、按所學專業選擇學科,報考學科一經確定,不允許改報。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區監察局進行全過程監督,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對報考人員資格和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報名。
(三)考試
考試為面試。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試講內容為所報學科現行中等職業學校教材。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面試結束后當場向報考人員宣布。報考人數超過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加試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分學科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經主管機關同意可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確定是否聘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根據招聘計劃按面試成績(加試筆試的按總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同等條件下,具有教師資格證者優先錄用。體檢由人社部門負責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后棄權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三、錄用和管理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7日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錄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等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執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新錄用人員須在二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專業教師招聘計劃
招聘學科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備注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1 |
焊接方向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2 |
數控方向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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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事宜可登錄嵐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lsrs.gov.cn)查詢。
聯系電話:0633-2619287、2612856
日照市嵐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日照市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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