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2013年度牡丹江市市直和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據《牡丹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牡人聯[2009]5號),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市直和城區共有57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9名。各用人單位、崗位、人數、條件等情況詳見附件《2013年度牡丹江市市直和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應屆及往屆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牡丹江市戶籍、應屆畢業生為牡丹江市戶籍生源(綏芬河市除外);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至1995年7月31日期間出生),特殊崗位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等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名;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址: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牡丹江市江南開發區臥龍街1號)。
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3、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鶎庸ぷ鹘洑v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1日,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等其它有效證明為準。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一并進行,由牡丹江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初審,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
(三)相關事項
1、對報名人數不足1:5比例的崗位,原則上要縮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取消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對特殊專業的急缺崗位,原則上不得低于1:3比例。
2、符合報考條件的復員退伍軍人,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榮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者再加3分。
3、報名考務費130元。
四、筆試
筆試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測試內容為報考崗位、行業所要求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忌堄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5日到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牡丹江市江南開發區臥龍街1號)?荚嚂r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于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網(http://www.mdjpo.gov.cn/)公布。
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1:3比例的招聘崗位,縮減或合并招聘計劃,縮減合并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進行調劑。調劑崗位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考生申請調劑崗位階段;二是資格確認階段,調劑結果統一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網(http://www.mdjpo.gov.cn/)公布。
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面試人選資格確認
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進入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并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網(http://www.mdjpo.gov.cn/)公布。若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量。
(二)面試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參與,面試內容、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體檢考察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實施。體檢結束后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招考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網(http://www.mdjpo.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報經招考領導小組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持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到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牡丹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有關派遣、調動、落編手續。
用人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53-6172095。
附件:2013年度牡丹江市市直和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rar
2013年度牡丹江市市直和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 | ||||||||||
序號 |
用人單位 |
主管部門 |
經費形式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招 聘 條 件 | ||||
專 業 |
學歷 |
學位 |
最低基層工作年限 |
備 注 | ||||||
20 |
牡丹江市第一高級中學 |
市教育局 |
全額撥款 |
教師 |
2 |
化學 |
統招研究生或免費師范生。 |
碩士或學士 |
2年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2 |
生物 | |||||||
全額撥款 |
教師 |
2 |
英語 |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物理 | |||||||
21 |
牡丹江市第二高級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地理 |
統招研究生或免費師范生。 |
碩士或學士 |
2年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思想政治 | |||||||
22 |
牡丹江市第八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 |
23 |
牡丹江市第九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24 |
牡丹江市實驗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25 |
牡丹江市第十七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26 |
牡丹江市第二十一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心理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1年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27 |
牡丹江市第二十四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化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 |
28 |
牡丹江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
統招 |
|
2年 |
有茶藝實踐工作經驗, | |
29 |
牡丹江市朝鮮族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歷史學(師范)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朝鮮族 | |
30 |
牡丹江市立新實驗小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小學教育 |
統招 |
學士 |
1年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31 |
牡丹江市朝鮮族小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朝鮮語文(師范) |
統招 |
|
2年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32 |
牡丹江市東華小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漢語言文學(師范)或 |
統招 |
學士 |
2年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33 |
牡丹江市教育第六幼兒園 |
差額撥款 |
教師 |
4 |
學前教育(師范) |
統招 |
|
2年 |
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45 |
牡丹江市大團逸夫學校 |
東安區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物理 |
統招 |
|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數學 |
統招 |
|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46 |
牡丹江市東村中學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數學 |
統招 |
|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語文 |
統招 |
|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全額撥款 |
項目生 |
1 |
語文 |
統招 |
|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50 |
牡丹江市八達學校 |
愛民區 |
全額撥款 |
會計 |
1 |
金融學 |
統招 |
學士 |
|
|
全額撥款 |
政治教師 |
1 |
法學理論(師范類) |
統招 |
學士 |
|
| |||
51 |
牡丹江市鐵嶺鎮中心校 |
陽明區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語文教育 |
統招 |
|
|
|
52 |
牡丹江市樺林鎮中心校 |
全額撥款 |
教師 |
1 |
語文教育 |
統招 |
|
|
| |
53 |
牡丹江市五林鎮中心校 |
全額撥款 |
教師 |
2 |
計算機 |
統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