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我縣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國家正式公辦教師1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聘用。
2、小學、幼兒園所聘人員定向安排到農村鄉鎮小學、幼兒園任教,縣第四中學招聘的各專業教師安排到我縣石齊學校任教,以上所聘教師必須在所分配的學校(含中心學校轄區)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提出異動。
二、招聘職位
1、小學教師120名:
小學語文30名;小學數學30名;小學英語36名;
小學音樂6名;小學信息技術8名;小學體育10名。
2、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20名。
3、邵陽縣第四中學定向招考教師10名,具體招聘專業見附表4。
招聘職位數與報名人數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則相應調整或取消招聘職位數并予以公示。
三、報考條件
1、政治思想好,熱愛黨的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本縣戶籍(現戶口戶籍時間2013年6月30日前在本縣或其父母戶口在本縣且本人原戶口在本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4、年齡: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學歷:
①報考小學教師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報考幼兒園教師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③報考邵陽縣第四中學定向招考教師的人員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教師資格證:
①報考小學教師人員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②報考幼兒園教師人員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③報考邵陽縣第四中學專業教師人員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在邵陽縣政府網()上發布并在縣內人口集中處粘貼。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30日—8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縣人事局。
3、報名要求:
①考生須持正式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2張報名。有工作單位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②報名時按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音樂、小學信息技術、小學體育、幼兒園教師、縣第四中學各專業教師等職位分類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不可多報或重復報名。
③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筆試時間
1、準考證發放時間:2013年8月8日—8月9日;
準考證發放地點:縣人事局。
2、筆試時間:2013年8月10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3:00—5:00,考專業科目。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試教。
1、筆試
筆試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1)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法律常識、教育理論及教育法規等,分值為100分;(2)專業科目考試分值為100分,具體考試內容為:
①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音樂、小學信息技術、小學體育教師:命題范圍為相應專業師范類專科知識。
②幼兒園教師:命題范圍不超出師范類幼師專業專科知識。
③邵陽縣第四中學各專業教師:命題范圍為相應專業師范類本科知識。
2、試教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職位1:2的比例確定試教對象,如最后一名試教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試教,試教采取上課的方式。
(2)試教辦法、時間、地點等另行公布。
3、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50%
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
以上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