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縣2013年教師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省、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的有關文件規定和2013年的編制使用計劃,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從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中招聘部分教師。為此,特制訂《巨野縣2013年教師招聘簡章》。
一、招聘計劃
招聘教師人數共239名。其中:中小學教師180名,幼兒園教師51名,職業學校教師8名(具體計劃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現象。
(二)應聘中學教師人員原則上具備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但必須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研究生除外);應聘小學教師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研究生除外);應聘幼兒園教師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中等幼兒師范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聘應聘職業學校教師必須具備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與應聘專業相符。應聘,且,且
(三)應聘中學、職業學校教師人員限菏澤市戶籍,應聘小學、幼兒園教師人員限巨野縣戶籍,2013年應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四)應聘人員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限),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未經協議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應聘。
(五)已在我縣全額單位就業、財政供養的人員及現役軍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圍。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統一選拔、擇優聘用。具體辦法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3日——7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3、報名辦法: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非師范類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報到證明。報名時現場采集個人信息。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及職業學校教師應聘人員必須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他專業如本學科無招聘計劃的,可按相近學科報名,初等教育專業畢業生只能應聘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學科。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現場繳納考務費,收費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4、資格審查: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筆試
1、應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人員必須參加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應聘職業學校教師人員,經審查合格者不參加筆試,按招聘計劃不少于1:2的比例直接進入試講,報名人數達不到1:2的相應縮減招聘計劃(如該計劃取消,應聘人員按相近專業報名),所縮減的計劃分配到中小學,如應聘人員超過用人計劃1:4的,則按1:4的比例按以下條件依次篩選進入試講范圍:①特困生②學歷高者③本專業畢業生④畢業時間早者⑤年齡大者。
2、筆試內容:中小學筆試內容為現行初中教材內容;幼兒園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及幼兒教育基礎知識。考試科目必須與所應聘學科一致。
3、筆試時間:7月30日12:00前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于7月31日上午8:30入場,9:00開始考試,開考15分鐘禁止入場,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筆試時間為90分鐘,其它學科及幼兒園教師筆試時間為60分鐘,考試過程中不得離場和提前出場。
4、筆試地點:以《準考證》注明的地點為準。
5、參加筆試時,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入場,否則取消筆試資格。
(三)確定試講人員,填報應聘意向
1、8月1日在《巨野教育網》公布筆試成績。結合生師必須具備正規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根據筆試結果,按各學科用人計劃1:2的比例確定試講人員,并列名次按①特困生②學歷高者③本專業畢業生④畢業時間早者⑤年齡大者順序依次確定進入試講范圍。
2、語文學科分兩個試講組:永豐、太平、柳林、萬豐、營里、董官屯、核桃園七鎮區(辦)為第一試講組,章縫、大義、謝集、陶廟、獨山五鎮區為第二試講組;英語學科分兩個試講組:太平、龍固、柳林、大義四鎮區為第一試講組,萬豐、營里、章縫、董官屯、謝集、獨山、核桃園七鎮區為第二試講組,高級中學語文、英語招聘計劃分配到以上試講組;幼兒園教師分三個試講組:田莊、太平、龍固、柳林、萬豐為第一試講組,田橋、營里、章縫、大義、董官屯為第二試講組,謝集、陶廟、核桃園、獨山、麒麟鎮為第三試講組,縣實驗幼兒園、開發區幼兒園招聘計劃分配到以上三個試講組。其它學科不再分組。所有進入試講范圍的人員于8月1日15:00至18:00持《準考證》、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確認信息,語文、英語兩學科及幼兒園應聘人員同時填報應聘試講組別意向,逾期不到者按棄權處理。
3、參加試講人員需繳納聘請專家評委費,收費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四)試講
試講主要從教師基本素養、基本技能、儀態儀表、口頭表達能力、教學組織能力等方面綜合評價,試講總分為100分。
1、試講時間:8月5日7:00集合,試講地點另行安排。
2、各學科成立相應的試講評課小組,中小學試講內容為現行初中教材,幼兒園試講內容為現行幼兒園教材,職業學校試講內容為現行中等職業學校教材。
3、試講形式:采用說課的形式。每節課不超過10分鐘;試講節次、內容臨時抽簽確定,教材統一安排。
4、試講程序:
①試講安排:所有參加試講的人員于試講當天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抽簽點名逾期不到者按棄權處理。
②評課及打分:每節課前將評課標準和記分表發給每位評委一份,評委根據試講情況寫出得分,由評課小組負責人計算出總分,并當場向試講人員公布。
③各科試講結束后公布最后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