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附城小學考試調配教師公告
根據普格縣附城小學的缺編情況、發展規模和現有教師的結構比例,部分學科已經不能維持教學工作的基本運轉,經縣教育體育局局務會研究,報宣傳黨組批準,決定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試調配(簡稱考調)教師12名。為使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調原則
在學校有空編的前提下,按照按需設崗,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
二、考調工作的組織
考調工作在縣委宣傳黨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體育局牽頭,縣委編辦、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縣附小協助。
三、考調學科及崗位
縣附城小學考調12名
小學數學5名,小學語文5名,體育2名。
四、考調范圍
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6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的普格縣在編在職的區鄉小學教師。
體育教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的普格縣在編在職的區鄉小學體育教師。
五、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工作期間表現良好,無違紀違規行為,為人師表。
2、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無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儀表端莊,舉止大方。
3、報考語文、數學學科的教師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在職的小學教師。
4、報考體育學科的教師必須具備本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在職的小學教師。
5、報考語文、數學學科的教師須在區鄉工作滿5年;報考體育學科的教師需在區鄉工作滿3年。
六、時間地點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2013年8月14日8:30-17:30時,教育體育局二樓會議室。
2、上課考核時間:2013年8月15日。
3、上課考核地點:縣附城小學。
七、考調辦法
1、考調比例。考調比例為1:2,達不到考調比例的學科不進行考調。
2、考調形式:上課考核。
3、上課: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上課考核,隨機抽取報考學科課題,現場必須運用多媒體教育資源備課、上課(體育學科除外)。
4、業績加分:近5年(即:2008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內,獲得以下獎項的,可以累計加分,總分不超過6分。
第一等級:縣委政府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縣教學質量先進個人。每人次加2分。
第二等級:縣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校長、優秀教導主任、優秀班主任、鄉(直屬校)質量獎。每人次加1.6分。
第三等級:縣委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縣優秀藝體教師、縣教育科研先進個人、縣遠程教育先進個人、縣實驗教學先進個人、縣圖書管理先進個人、縣后勤工作先進個人、縣勤工儉學先進個人、縣學籍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縣繼續教育先進個人、縣師德師風先進個人、縣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縣安全衛生先進個人、縣教務工作先進個人、縣政教工作先進個人、縣支教工作先進個人。每人次加1.2分。
第四等級:縣直工委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縣教體總支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縣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縣語言文字工作先進個人、縣工會工作先進個人、縣優秀教練員、縣成教先進個人、縣職教先進個人。每人次加0.8分。
凡被評為州、省、國家級各類先進個人的,在縣級基礎上依次增加1分。同年同種獎項以最高獎項計分,不累計加分。
所有加分材料務必在報名當日提供。
5、考調總分:上課實行百分制,上課成績+業績分=總分。
八、考調程序
1、資格審查及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明、加分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上課考核:上課成績不足60分者不予調動。
3、公示:上課考核后,根據考調總分,按照考調名額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動人員(如出現總分并列的情況,按上課得分的高低確定),在縣醫院路口公示欄、教體局公開欄公示,時間為3天。
4、調動:調動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合格的按照《普格縣教育體育局關于教育系統教職工工作調動后中、高級職稱管理的有關規定》(普教體【2011】103號)文件要求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九、遞補
鑒于新學年招生的不確定性,本次考調設立遞補,即:201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期間,縣附城小學出現學生增多和有有教師調出的情況下,所缺教師可以在同學科參加考調合格教師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紀律監督
普格縣附城小學考調教師嚴格執行人事招考紀律,堅持標準,客觀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否則一經查實,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監督電話:0834-4773820、0834-4773007、0834-4775090
普格縣附城小學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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