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長順縣教育系統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師資隊伍建設,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等文件精神,我縣教育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3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3名(詳見《長順縣教育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不含委培生)。對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縣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工勤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截止2013年8月15日仍實際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收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0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9、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簡章在報名前7個工作日發布,招聘信息登錄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gzqn.lss.gov.cn/)查詢,詳情登錄長順縣人民政府網(網址:/)查詢。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條件的應聘人員可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作應聘登記,并提交報名所需材料。
五、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報名時間:2013年8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長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長順縣教育系統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本級招聘辦公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應予以調整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商擬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縣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100分),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中注明。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二)面試
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對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是否進行面試由縣招聘辦研究決定。招聘職位取消的,其擬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同時取消,并由縣招聘辦面向社會公告。
面試工作由縣招聘辦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