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龍巖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秋季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巖市教人〔2013〕93號)精神,為做好我縣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武平縣的預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社會人員由市教育局受理),預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受理時間和地址
1.網絡報名時間:2013年9月22日—2013年10月8日。
2.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三、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一)現場確認時間: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社會人員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8日(上班時間)。
2.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在職教師和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0日(上班時間)。
(二)現場確認地點:
1.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負責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社會人員材料審核;負責查看、審核申請人網報的詳細信息。
聯系人:李素麗聯系電話:2529176
2.武平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負責本縣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職教師和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材料審核;負責查看、審核申請人網報的詳細信息。
四、到現場確認須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需貼相片)。
2.《申請人體檢表》一式一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可從“中國教師資格網”的“資料下載”欄打印,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單位填寫人簽名”必須由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不得由申請人本人簽名。申請人《鑒定表》中“有無犯罪記錄”一欄務必要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意見及蓋章。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后學歷人員需附經認定的《學歷更改表》復印件并加蓋縣教育局公章。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戶籍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證明。
7.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應提交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及復印件(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8.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應提交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2002年8月底前取得的由龍巖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兩學”培訓合格成績證明。
9.成績單復印件;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應提交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注明“原件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成績單中應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三門合格成績。
10.申請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提交縣級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頒發的,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白底彩照一張,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照片規格為長×寬=38mm×30mm。網上申報時須上傳申請人近期內的白底彩色證件照,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請申請人確保電子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所貼照片為同一底板。
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按以上材料順序提交。
五、請各有關學校認真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確保各項填報、審核、簽字、蓋章等手續無遺漏,并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將申請材料送達縣教育局人事股。
六、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確保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穩步提高,申請人員屬于以下情況者應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其中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由市教育局組織測試;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教師資格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測試):
1.非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的,后學歷人員;
2.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3.未參加過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教學實習的人員;
4.連續5年以上未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日期另行通知。
武平縣教育局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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