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各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歷條件
按《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執行。
二、受理范圍
(一)戶籍關系在本市或在本市民辦學校(人事關系在本市人事代理機構代理)工作的在職在崗教師;
(二)2013年秋季只受理師范類。
三、時間安排
1.網報時間:2013年10月17-20日(網報流程詳見附件)
2.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0月21日
3.體檢時間:另文通知
四、具體要求
(一)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在職在編公辦及合同管理教師以學校為單位、社會人員個人于規定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晉江市教育局人事科確認: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打印,下載地址:http://www.qzedu.cn/jszg/table.zip);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國民教育系列,第二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語文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下載地址:http://www.qzedu.cn/jszg/table.zip);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應提交與申請任教學科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7)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面向社會人員申請教師資格用);
(8)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
(9)提交照片。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二張(粘貼認定申請表二寸二張,粘貼體檢表一寸一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一張)。
(二)整理要求
1.所有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只須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并由單位經辦人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
2.各申請人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整理,并將第2-8項材料裝訂成冊。
3.每人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原件另行裝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和工作單位。原件應按申請人的順序收齊,現場確認機構驗證后即退回。
4.各單位應對需測試人員進行統一登記造冊(下載地址:http://www.qzedu.cn/jszg/csmd.xls)并加蓋公章,現場確認時報送晉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并附電子文檔。
晉江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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