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教〔2013〕172號“東山縣教育局關于2013年秋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研究,定于2013年10月對我縣社會人員申請認定初中、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2013年10月22日上午8:00
測試地點:東山電大工作站
二、測試的原則、基本要求和方法
測試的原則、基本要求和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與辦法》;測試的主要項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職、中小學、幼兒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
三、測試程序和要求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要求申報人根據申請認定任教學科,抽簽決定測試課題,圍繞測試題獨立編寫一節課內容的教案(編寫教案時間為80分鐘,教案內容控制在45分鐘上課時間內)。測試時交專家測試組。
測試時,專家測試組根據申報人提交的教案,指定某一部分內容作為試講內容,試講不超過20分鐘。試講后,專家測試組根據申報人試講情況和測試項目內容,提出面試題目,請申請人答辯,面試題目不少于2個,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
專家測試組根據試講、面試情況綜合評分,確定總評等級。
四、擬寫教案指定教材和范圍
測試教材統一為我縣現在使用的2013-2014學年上冊教材。范圍如下:初中為八年級教材,幼兒園為福建省幼兒園教師教育用書(中、大班領域活動指導)。
五、注意事項
1、各申報人員報到時和測試期間應攜帶身份證,以驗明身份。遲到未能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測試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2、被測試人員應于10月22日上午8:00準時到測試地點報到,報到后,按學科(專業)抽簽確定測試順序和測試課題,8:10開始按順序逐次撰寫教案,9:40開始進行面試和試講。
3、與考人員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教師資格條例》規定“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東山縣教育局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1:2013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測試的人員名單
初中英語:潘麗芬、林培妮、林茜
幼兒園:林亞敏、沈敏卿、蔡麗芬、李樹嬌、朱彩端
附件2: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和能力測評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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