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縣2013年高中面向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秦皇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昌黎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公開招聘部分高(職)中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結合工作實際,簡章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以鄧小平人事人才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科學、規范的招聘方式,將優秀人才選拔到我縣高(職)中工作崗位上來,進一步優化全縣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高中、職中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我縣高中和職業教育的健康協調發展。
二、招聘范圍、指標及具體崗位和專業要求
擬從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等師范類院校和職業院校中招聘一批優秀畢業生。
擬招聘崗位,高中崗位:
昌黎一中 物理2人,生物1人,通用技術1人,政治1人;
昌黎匯文二中 生物1人,物理1人,化學1人。
三、招聘基本條件:
要求應聘考生在校學習成績優秀,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報名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3年12月3日到相關院校統一向在校學生發布,12月5日公開招聘。
(二)報名。參考學生自帶身份證、本人成績單和個人簡歷到指定考試場地報名,填寫報名表一式一份。
五、考試程序
考試采取面試和說課的測試方式進行選拔。面試主要是對考生進行常規問題交流,對學生的教學素養及整體素質進行初步測試;說課由評委組共同制定說課題目,考生按學科崗位分組參加說課,說課時間為8-10分鐘。
選招職業學校教師時除面試和說課的測試方式外,還可視學科情況適當增加實際操作或技能展示測試,由評委現場提問并評分。
六、評分及錄取原則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和相關學校教師組成評委組,評委組不少于5人,負責對應聘學生的測試和評分工作。所有參聘學生以評分分值高低順序確定人選,錄取時按照考生最終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由考生自主選擇崗位。
七、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師全部納入正式編制,縣財政開支。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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