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3〕12號)精神,現將無錫市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和在錫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
未轉戶籍的在錫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也可以自愿選擇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學歷條件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職責權限
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認定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同時,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認定在錫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崇安區、南長區、北塘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區等地戶籍申請人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江陰、宜興兩市和錫山區教育局負責認定當地戶籍申請人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詢。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2013年11月下旬起面向社會開展政策咨詢活動。咨詢電話:無錫市教育局68789000,江陰市86862419,宜興市82932628,錫山區88701596。
(二)教育學、心理學考試。2013年12月1日-4日,無錫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地址:揚名新村720號,電話:85012126)面向市區考生開展考試報名工作,江陰、宜興市自考辦面向當地考生開展考試報名工作。2014年2月22日(周六),全省舉行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3月20日前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三)網上報名。2014年3月21日-31日,申請人登陸江蘇教師教育網(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的不予認可。
(四)現場確認暨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報名。2014年3月27日-31日,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申請人網絡報名號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并開展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報名工作。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2014年4月中旬,全市舉行教育教學基本常識統一考試(閉卷考試)。5月上旬,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試講、面試)。
(六)體格檢查。2014年5月中旬,申請人在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七)認定教師資格。2014年5月下旬,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職責權限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綜合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在15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認定結論,將結論通知申請人。
(八)發放教師資格證書。2014年6月20日前,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向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有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具體安排,請申請人及時關注“無錫教育”網(http://www.wxjy.com.cn/)及有關市(縣)、區教育局網站上的公告。
五、違規處理
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文件規定,依法予以撤銷教師資格、行政處罰直至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無錫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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