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部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普人社公【2013】3號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中共普寧市委、普寧市人民政府同意,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決定組織普寧市第二中學等3所中學面向教育部所屬六所重點師范院校和國家“211”工程院校2014年全日制統招師范類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普寧市第二中學等3所中學共6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教育部所屬6所重點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國家“211”工程院校2014年全日制統招師范類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含2012年、2013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其中:地理專業教師放寬至已授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的上述院校非師范類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5、年齡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放寬至35周歲);
6、戶籍不限。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試和考核的方式。具體招聘工作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二)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持有關證件和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屬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讀院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報考證明;屬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
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準考證。
五、面試
面試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考生的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與氣質等。
面試時間:2013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
面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面試后,由面試組根據面試結果確定考核對象。
六、考核
考核由招聘單位、普寧市教育局共同實施。主要是查閱考核對象檔案,審查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經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核資格的,不再遞補考核人選。
擬聘用對象與招聘單位簽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擬聘用對象應于2014年8月20日前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普寧市教育局報到。凡無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普寧市教育局網公示,時間為7天。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員的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非普寧市戶籍受聘人員由普寧市財政局撥給一次性安家費每人3000元。
受聘人員在我市中學任教滿六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出本市;任教滿三年方可報考研究生。
九、本公告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廣東省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省普寧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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