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附屬中學2014年第一批招聘工作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139號令)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有關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及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下達的年度增人計劃,結合我校附屬中學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次《廣州大學附屬中學201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公告》。
一、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崗位序號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在職或應屆 |
備注 |
1-4 |
語文教師4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5-9 |
數學教師5人 |
大學本科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10-13 |
英語教師4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14-18 |
物理教師5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19 |
生物教師1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20 |
歷史教師1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21-22 |
體育教師2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招聘專業(羽毛球、籃球、手球、游泳)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23 |
化學教師1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35 |
不限 |
在職教師須為中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放寬至40歲以下 |
24 |
文員1人 |
統招本科學士以上 |
≤25 |
應屆 |
音樂專業,具有一定寫作能力。 |
說明:
(1)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為全日制統招生,必須具有相應專業的學歷、學位。
(2)在職調動的教師需持高級教師資格證及與工作崗位相對應的專業資格證書。
二、招聘工作時間和形式
1、招聘工作時間
報名時間:2014年2月19日至2月21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在廣州大學附屬中學接受應聘人員現場投遞簡歷報名(不接受函件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簡歷應附以下復印件(應屆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成績單、各項獲獎證書;在職應聘者需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其他業績材料)。
報名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黃華路6號綜合樓一樓階梯室
考試時間: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16日(具體時間將分別通知各類應聘人員)
2、招聘形式:公開招聘
3、聯系人:張老師、嚴老師 聯系電話:020—83858230
三、考試辦法
1、經我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均安排參加考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
2、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成,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70%。
3、筆試采用百分制評定成績,考試內容包括專業理論(學科專業知識、教學常規、教學技能等)和綜合素質測試。進入面試資格的人員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并按照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比例,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4、面試內容包括問答和試教(或實際操作)兩個環節,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和50%。
四、面試后按總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1選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五、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最后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綜合情況。
六、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無異議者可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本次公開招聘確定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所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繼續聘用資格。
七、本次公開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齡要求具體解釋為: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公開招聘開始報名時間,即在2014年 2月19 日前未滿年齡要求周歲或2014年2月19日當天剛好滿年齡要求周歲生日為符合資格條件。
八、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紀律要求及其他
1、 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政策要求,在廣州大學的具體領導下進行公開招聘工作,并成立附屬中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廣州大學人事部門、紀檢部門及附屬中學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實施。
2、 紀律要求:
(1)凡與本次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應實行回避,不得作為本次招聘小組的工作人員。
(2)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包括試題的擬定、印刷、保管等環節,均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3)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均將留存,在面試資格復審、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或有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信息有較大差異,則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4、凡在我校附屬中學以往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過弄虛作假或有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應聘者一律不再接受報名。
5、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6、公開招聘工作紀檢監察聯系電話020-39366042。
7、公開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8、在中國廣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官網、廣州大學人事處網頁、廣州大學附屬中學網頁上公開發布招聘工作公告。
廣州大學人事處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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