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城區部分小學選調教師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小學、局直屬學校: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區人口逐年增多,城區小學學位需求不斷增加,以致城區部分小學專業教師十分緊缺,為了更加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確保2014年秋季城區師資緊缺的小學能正常開學,經縣政府同意,現就2014年城區部分小學選調教師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36名,其中光明中心小學6名、和平小學12名、民主小學13名、水南中心小學2名、蓮塘學校3名。選調學科及崗位詳見下表。
學科 |
合計 |
光明 |
和平 |
民主 |
水南 |
蓮塘 |
總計 |
36 |
6 |
12 |
13 |
2 |
3 |
語文 |
19 |
3 |
6 |
7 |
1 |
2 |
數學 |
17 |
3 |
6 |
6 |
1 |
1 |
二、選調范圍
面向鄉區中心小學及所屬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選調。城區小學教師(含蓮塘、水南、萬安)不參與競聘選調。
三、選調條件
1、教師資格、學歷、任教年限。取得小學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具有全日制中等師范畢業或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2009年招聘及以前分配或招聘在我縣鄉區學校任教五年現在編在崗教師,任教年限截止2014年8月31日止,期間若有借用到城區小學(含蓮塘、水南、萬安)或借用到外系統工作以及停薪留職等時間不予計算為鄉區累計任教年限。“雙向交流”或“單向交流”到城區小學跟班學習的教師,交流期間的任教年限可合并為鄉區任教年限。
2、普通話等級證書。參加語文學科選調的教師普通話必須獲得二級甲等證書,參加數學學科選調的教師普通話必須獲得二級乙等證書。
3、年齡。男50周歲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學科認定。參加選調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書有標明學科的,參加相應學科的選調考試,或按照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標明的學科,參加相應學科的選調考試,或以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三個學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寫的主要任教學科為準,參加相應學科的選調考試。
5、其他要求。參加選調人員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努力進行教育創新,積極參加課改,具有較扎實的教學基本功及較強的教學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①不服從工作分配的;②工作表現不好,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的;③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3個學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稱職的;④受黨紀政紀處分其限未滿的;⑤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30日3個學年中有一學年請事假累計達1個月以上或請病、事假累計達三個月及以上的;⑥經查實違反省教育廳“十條禁令”以及《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中明確規定的“二十條”之一者。
四、選調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員,統一參加2014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考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再進行面試。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學科和崗位,參加相應學科專業知識考試。
五、選調程序
1、網上報名。今年城區部分小學選調教師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4年3月17—23日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www.eeafj.cn),在“數字服務大廳”中點擊【教師招聘考試】,進入網上招聘平臺選擇“委托考試模塊”進行注冊、報名。報名科目有《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逾期不予補報。教育局人事股將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參加選調人員在報名時應避免共用一臺電腦進行網絡報名,如確有需要,應點擊“退出”、重啟機器后再由下一人報名,否則易造成報考者個人信息相互覆蓋,網報成功后,應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及用戶密碼。同時,還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并及時打印準考證。如參加選調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者有虛假行為,由參加選調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參加選調人員是否具備選調資格以選調資格現場復審確認為準。
2、網上繳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報考費的收取,參加選調人員應在3月17—23日前網上報名和上網繳費。
3、筆試科目。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只要根據本人所參加選調的學科及崗位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2014年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中的相應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專業知識》成績筆試即為選調考試筆試成績,可不參加《教育綜合知識》筆試。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沒有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秾I知識》考試于4月13日舉行。參加筆試的選調人員必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和2B鉛筆、橡皮擦、黑色簽字筆等考試用具進入考場。
筆試地點:南平市區(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參加選調人員從網上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
5、成績公布。4月30日前,福建省考試院公布成績。參加選調人員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址(http://www. eeafj.cn)”憑個人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雙重驗證后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6、擬選調人員確定。根據各學科選調名額,按筆試成績,各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根據2009年9月1日以來獲獎類別和級別按以下順序擇優選調。
①教育部或省級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或南平市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③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浦城縣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④浦城縣委教育工委、浦城縣教育局或鄉鎮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若參照以上條件后仍然并列,則以參加工作年限長者優先。若還相同,則采取賽課的方式,成績高者優先。
7、選調資格復審。擬選調人員持由所在學校校長簽署具體意見后的“報名表”(網上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及選調條件中規定的有關材料提交教育局人事股復審,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空缺名額在同一學科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調資格復審時,擬選調人員應按以下順序疊放、整理需上交的材料:①由本人簽名確認的《專業知識》成績;②由本人簽名確認以及所在學校校長簽署具體意見后的網上報名表;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教師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或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三個學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⑤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8、選調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浦城縣教育信息網和教育局公示欄內公示5天。
9、選調人員的調配。公示結果無異議后,不同學校選調同一學科的,則根據選調人員名單,按學科進行電腦隨機確定選調人員任教學校。被選調教師的崗位聘任按照調入新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六、選調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成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縣長張昌華任組長,教育局局長吳惠強、公務員局局長祖強、編辦主任陳金美、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危志榮、教育局黨委書記朱素春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朱素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教育局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2843040。在選調過程中,如有發現參加選調人員弄虛作假或通過不正當行為影響公開選調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的,予以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請各校及時將本通知傳達至全體教師。
浦 城 縣 教 育 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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