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面試后還應參加學校考核。學?己瞬捎矛F場制作、模擬操作、結構化面試等形式。學校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30%。
職業學校要按規定制定學?己朔桨、組成考核及監督小組,并提前報教育主管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學?己藭r間由各學校安排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
三、收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正式核定我省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07]196號文),收取考務費每人80元。繳費后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四、聘用
(一)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由市、區教育局按規定統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懷孕的報考者可待分娩后體檢)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院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二)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名單在廈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教育主管部門通知擬聘用者提交相應材料并經審核后按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審批者由招聘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014屆畢業生應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后30日內擬聘用人員無法出具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的任教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校需求統一調配。
具備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者錄用后,其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任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競聘方案組織崗位競聘。
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相關說明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系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蚩蒲性核鶊绦衅胀ǜ叩、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二)加分規定
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2.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畢業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
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
(三)新舊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對應關系: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對應中小學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中小學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中小學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中小學三級教師。
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
。ㄋ模⿹碛须p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根據所持教師資格證的學科選擇招聘崗位。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www.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學位認證)。
。ㄎ澹┏窒愀邸拈T、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钟兄袑W(含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ㄆ撸└鶕陡=ㄊ∪嗣裾P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
。ò耍┍敬握衅覆辉龠f補。補充招聘工作將根據我市本次招聘計劃的完成情況另行通知。
(九)凡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ㄊ┱垜刚邠䦟崪蚀_填報。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ㄊ唬┍究荚嚥恢付ǹ荚囕o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三)市、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電話:213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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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將通過廈門教育網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電話咨詢為3月10日—3月18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如下:
廈門市教育局:2035405,2667722
思明區教育局:5862743 湖里區教育局:5722644
集美區教育局:6683358 海滄區教育局:6583703
同安區教育局:7030188 翔安區教育局:7889103
現場咨詢時間為3月19日—23日上班時間,地點:廈門五中玉屏校區。
本公告由廈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4-2015學年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文化課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含實驗教師) 2: 2014-2015學年普通中學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
3:2014-2015學年小學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
4:2014-2015學年小學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
5:2014-2015學年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招聘計劃
6:2014-2015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
7:2014-2015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
8:2014屆畢業生報考小學學科專業范圍
廈門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附件1:2014-2015學年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校文化課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rar
附件2:2014-2015學年普通中學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rar
附件3:2014-2015學年小學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rar
附件4:2014-2015學年小學照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rar
附件5:2014-2015學年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招聘計劃.rar
附件6、7:2014-2015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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