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東南州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辦)、州屬院校:
為做好2014年全州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4〕116號)規定,確保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對象
1.符合申請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民辦校園)在職教師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2.符合申請條件的應、往屆大學本科、專科、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二、組織保障,嚴格把關,依法認定,確保認定質量
1. 各級認定機構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認定。州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成立申請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審查工作小組和專家審查委員會。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黔教發〔2002〕31號文件規定,成立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和專家審查委員會。
2.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按照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對象、條件等認定程序進行認定,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和擴大申請人員范圍。
3. 嚴格審查資格,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資格審查,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鑒定。
4.對申請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審查合格人員州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黔東南教育信息網上(www.qdnedu.com)公示,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認定教師資格權限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5.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嚴格按照《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辦法及標準》(試行)(黔教人發〔2004〕11號)負責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
三、申請相應類別教師資格條件
(一)申請幼兒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及大專學歷以上人員,所學專業原則上一致。
2.具有相應畢業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二)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及大專學歷以上人員,所學專業原則上一致。
2.具有相應畢業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三)申請初中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人員,所學專業原則上一致。
2.具有相應畢業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四)申請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人員,所學專業原則上一致。
2.具有相應畢業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五)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以上學歷,所學專業須一致,且應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2.具有相應畢業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四、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網報和現場確認地點、時間
1.2014年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展認定工作,網絡版信息管理系統服務器開放時間為2014年4月1日—7月10日(其間4月1日-6月2日為網上報名時間,6月3日—7月10日為現場確認及認定時間),各縣市認定機構可以根據以上時間合理安排“網報”、“現場確認”及認定時間。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今年仍開展一次(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2.2014年貴州省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工作,即申請人員在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由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申請人員網上提交的信息并通過有關程序確認后,開展認定工作,不再使用單機版采集信息。
3.中國教師資格網統一地址為:www.jszg.edu.cn:8443/portal/home/auth/certlogin,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凱里學院務必將教師資格網地址公布給申報人員、應屆畢業生。
4.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4月1日—6月2日。
5.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6月3日—6月7日。凱里學院應屆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由凱里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確定。
6.現場確認地點: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即已通過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在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現場確認。凱里學院應屆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現場確認地點由凱里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確定。
五、加強教師資格認定系統操作人員和機構數字簽名證書管理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要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系統操作人員和機構數字簽名證書的管理,機構數字簽名證書必須專人保管,杜絕其他人員使用機構數字簽名證書操作教師資格認定系統,機構數字簽名證書保管人員必須確保系統使用安全。若機構數字簽名證書保管人員違反規定,將追究其責任。造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六、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權限范圍
1.黔東南州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負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并負責對各縣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開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2.各縣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負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負責申請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材料的初審,并將申請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合格人員材料報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審查、認定。
七、認定時間
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在2014年6月3日—7月10日前完成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工作。并將申請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初審合格人員的材料于6月12日前報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在7月10日前完成認定工作。
八、領取空白教師資格證時間
1.凱里學院在2014年6月12日到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空白),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在2014年7月22日到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空白)。
2.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人員經州、縣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按認定權限規定認定,對符合具備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取得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員于2014年7月30日前到本人申請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凱里學院應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書2014年6月15日前在凱里學院學生處領取。
3.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執行,對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定執行。
九、收費標準
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費〔2007〕128號)文件執行。
十、按時上報認定工作情況
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要認真總結2013年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并于2014年8月10日前將教師資格總結和附件二報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師資教育科)。
十一、相關要求
1.申請各類教師資格證的檔案資料要求見附件一。
2.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凱里學院在2014年4月15日前到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領取教師資格檔案資料(空白)。
3.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在2014年6月12—13日前將申請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檔案資料和《黔東南州申請辦理高中教師資格證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三)交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凡在規定時間內未上交的縣市,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不再受理,其責任自負。
4.對非師范類畢業人員、在職提高學歷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和地點由州、縣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另行通知。
5.積極組織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申請教師資格,各縣市教育局須及時通知本縣市各學校“特崗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確保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取得教師資格。
附件下載:
1.申請各類教師資格檔案資料要求及上報、資格審查時間
2. 2014年黔東南州教師資格證認定情況統計表
3. 2014年黔東南州申請辦理高中《教師資格證》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黔東南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