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2014年度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4]1號)和《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2013]1號)精神,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濟南市2013年度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
(二)已取得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在規定有效期內),并通過濟南市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省考人員)。
(三)2011-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且未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人員(以下簡稱師范類畢業生)。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濟南市的中國公民。
(二)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執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定,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參加濟南市組織的體格檢查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六)師范類畢業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相應類別且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按照師范類畢業生的政策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七)師范類畢業生可在畢業后3年內免于教師資格考試,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0年(含)以前畢業的師范類畢業生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4月4日8:00—4月10日23:00。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站(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其中,國考人員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編號可登陸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660&pram=certi進行查詢;省考人員和師范類畢業生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其中:國考人員、省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面試科目(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科目)一致;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
2.選擇濟南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選擇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為現場確認點;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高新區的考生就近選擇歷下區或歷城區作為現場確認地點。
4.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照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
5.網報結束后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3型紙,雙面打印)。
(二)現場確認:
4月9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點(與網上申請所選確認點一致,地址詳見附件)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
教師資格申請材料包括:
1.《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A3型紙,雙面打印)。
2.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下同)原件、復印件。
3.具有濟南市戶籍的申請人員,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原件);非濟南市戶籍,工作單位在濟南的申請人員,提交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7.《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與《教師資格申請表》粘貼照片、網上申請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清姓名、身份證號、申請教師資格類別)。
9.使用專科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一級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10.考試合格證明或專業修學證明:
①國考人員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在濟南市參加2013年全國教師資格認定面試合格人員不需提交);
②省考人員提交《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在濟南市參加教育學心理學省考合格人員不需提交);
③師范類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在校期間成績單(與提交的畢業證書對應,取自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原件、復印件,成績單中未注明教育實習成績的,還需提交在校期間的教育實習鑒定表(與提交的畢業證書對應,取自申請人人事檔案)原件、復印件。
以上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缺一不可,所需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等申請教師資格的相關表格,可登陸濟南市教育局(http://www.jnedu.gov.cn)“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三)資格認定。濟南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其它事項
(一)申請人務必按時參加網上申請,準確錄入申請信息,牢記密碼和系統生成的報名號,按時參加現場確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如因個人遺失信息,申請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時辦理申請手續等原因而影響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二)5月下旬濟南市教育局網站將根據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公告教師資格證領取相關事宜,敬請關注。
附件:
濟南市2013年度受理教師資格申請現場確認點一覽表
現場確認點 |
地 址 |
咨詢電話 |
報名受理范圍 |
歷下區教育局 |
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44號 |
86553611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歷下區、高新區的考生 |
市中區教育局 |
大緯二路162號(市中區招生辦公室) |
67819637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市中區的考生 |
天橋區教育局 |
無影山東路23號天橋區教育局一樓政務大廳 |
80998128 80998129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天橋區的考生 |
槐蔭區教育局 |
張莊路367號財稅大廈424室 |
81255674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槐蔭區的考生 |
歷城區教育局 |
華信路6號 (歷城教師進修學校) |
88066063 88161120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歷城區、高新區的考生 |
長清區教育體育局 |
濟南市長清區靈巖路2098號(經十西路16666) |
87221720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長清區的考生 |
章丘市教育體育局 |
章丘市明水街道山泉路1999號 |
83212089 83212772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章丘市的考生 |
平陰縣教育體育局 |
平陰縣五嶺路107號 |
83101609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平陰縣的考生 |
濟陽縣教育體育局 |
濟陽縣城富強街南正安路東 |
84235003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濟陽縣的考生 |
商河縣教育體育局 |
商河縣青年路101號 |
84874730 |
負責確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商河縣的考生 |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