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4〕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漳州臺商投資區將于4月28日赴閩南師范大學現場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8名到福建省廈門雙十中學漳州校區任教。招聘以現場發布會、筆試、面試方式進行,對應聘畢業生進行考核、考試,擇優錄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三)專業對口,所學專業要求師范類專業并符合崗位學科要求,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提供相應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或簽寫錄用報到時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承諾;
(五)招聘對象: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未就業畢業生、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免費應屆本科師范畢業生。
二、招聘學科及人數
科目 |
語文 |
英語 |
化學 |
歷史 |
心理 |
物理實驗員 |
通用技術 |
人數 |
1 |
2 |
1 |
1 |
1 |
1 |
1 |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4月28日上午9:00,
地點:閩南師范大學。
(二)現場發布會后,應聘者遞交簡歷,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繳交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書(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教師資格證。
(三)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審核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通知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
四、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者參加現場考試。考試采用筆試與專家面試相結合。總分滿分100分,其中筆試占30%,面試占70%。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教學設計和專業素養。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筆試成績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的1:3推薦參加面試,少于1:3的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考核采用片段教學、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面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面試成績以70%計入綜合總分。
五、簽約
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確定簽約人選、簽定三方就業協議書(若總分相同,則以筆試分數高者確定簽約人選),簽約人員名單在招聘高校公示7個工作日。
已簽約人員將于2014年7月參加漳州臺商投資區統一組織的體檢、考核,在漳州臺商投資區政務網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2014年8月辦理畢業生報到和就業手續,并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2]162號)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六、待遇
(一)享受漳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執行漳州市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根據教師職稱及業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985重點大學本科畢業生,以及福建省師范院校碩士畢業生,凡在當地購房者,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書,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10萬元。
(三)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985重點大學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以及福建省師范院校獲得雙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畢業生,凡在當地購房者,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書,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12萬元。
七、其它事項
(一)簽約人員報到前應持身份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證書及畢業生檔案未及時寄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的簽約人員,不予聘用。
已簽約人員無故未前往應聘單位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二)簽約人員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體檢合格者,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考核,已簽約人員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等材料供審核。
(四)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漳州臺商投資區黨群工作部、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漳州臺商投資區紀工委與福建省廈門雙十中學漳州校區聯合組成招聘小組進行招聘。
(六)本公告由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