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簡章
根據《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要求,2014年羅甸縣計劃赴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共146人。為確保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工作安排
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設置貴陽高校招聘點,招聘相關事宜以發布的招聘簡章為準。
三、招聘人數
2014年計劃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146名,其中:具體職位見《貴州省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部分職位可放寬學歷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體見職位表)。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考生不受招聘職位編制、崗位條件等限制,經面談合格后可直接進入體檢環節。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職(執)業資格或職稱等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截止2014年6月1日我縣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9)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4屆畢業生;
(10)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五、發布公開招聘簡章
《貴州省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簡章》分別在羅甸縣人民政府網、羅甸縣人力資源網、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開發布招聘簡章,并在羅甸縣電視臺及相關招聘地點發布相關招聘信息。
六、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工作由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201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報名地點:貴陽市延安中路88號貴陽市人力資源市場三樓(紫林庵旁)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報名要求
1、報名工作由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2、報考人員向招聘工作組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3、未按要求將《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到指定報名人員處的,視為報名不成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1張照片粘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張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2、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4、報考教師職位(職中職位除外)的,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在2014年7月31日前能領取教師資格證的證明原件(證明內容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普通話成績及所取得的教師資格證具體學科名稱);
5、其他執(職)業資格證或職稱證明材料;
6、報名費:每人100元,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名時由招聘工作組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審查人員簽字予以確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經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調整到1:2比例,如調整后仍未達到1:2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取消報考資格,退還報名費。
七、考試
1、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其他
(1)面試不發放準考證。考生務必于面試當日提前1小時到考場集中,不按要求到場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2)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簡章規定的所有項目的考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體檢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擬進入體檢考生面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由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試題加試,直到分出名次為止。體檢必須在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其他醫院的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須報羅甸縣面向高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將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遞補一次。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由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組另行通知。
九、擇崗
對《招聘簡章》發布時部分招聘職位未明確到具體崗位的,體檢合格后,對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確定該職位的具體崗位。同一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抽簽確定先后順序。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選定后考生立即簽名確認。
十、簽訂就業協議書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若考生政審考核不合格的,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視為無效。
十一、考 核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需要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往屆考生考核主要以戶籍所在地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應屆考生考核主要以在校的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己藭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從招聘用人單位中抽人組成考核組具體負責實施?己私M由2人及以上組成,在考核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做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己斯ぷ鹘邮芗o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核中發現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核工作組報經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將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遞補一次。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的學歷、檔案等相關材料的人員的;
3、有犯罪前科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4、有政治、嚴重經濟問題或其它問題的;
5、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
6、符合本簡章第四條第三款規定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十二、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羅甸人力資源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經查實確有嚴重問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進入下一環節,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按簡章規定程序執行。
十三、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鑒證機關備案。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內不得調離羅甸縣,不得參加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考公務員的,需經人事部門同意后方能報考。違約金按(羅編紀〔2013〕4號會議紀要)規定執行:“服務期未滿調離本行政區域的人員(經組織批準,同意報考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調離本行政區域外),以五年個人工資總額的平均值乘以中止履行服務期來計算補償金,當事人足額支付補償金后,有關部門才能履行相關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身份及相關的保險事項按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十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將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六、本次招聘所需專業以羅甸縣人力資源網上發布的《貴州省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參考專業目錄》為準。
十七、本次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原則上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八、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羅甸縣面向高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4-7621132(羅甸縣人社局干部股)
手機:13885406494 陳巡林
監督電話:0854-7611105(羅甸縣監察局)
羅甸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4月14日
1、《貴州省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職位一覽表》.zip
2、《貴州省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參考專業目錄》.zip
3、《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報名信息表》.zip
4、《_羅甸縣2014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報名信息表_填表說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