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教育工作實際,2014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等工作人員52人(詳見《2014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見《計劃表》)。
根據有關規定,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青島市統一招募的“社區工作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崗位見《計劃表》)。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其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統一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網上審核時間: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2014年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本市事業單位。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直接考核的應聘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青島市市南區貴州路69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屬于減免考務費的,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直接考核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辦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4.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及方式: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統一筆試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采取分類考試的方式進行,分綜合類(A)、教育類(B)、醫療類(C)、財會類(D)和計算機類(E)五類18個專業試卷。其中綜合類(A)考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和綜合寫作等;教育類(B)、醫療類(C)、財會類(D)和計算機類(E)分別考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幼兒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3個專業;醫療類分臨床醫學、護理學、藥學、中藥學、預防醫學、兒科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學、中醫學、麻醉學、口腔醫學、生物醫學工程12個專業)。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2.筆試時間:2014年5月10日
綜合類、教育類:9:00-11:30
其他類:9:00-11:00
3.進入面試人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和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面試人選和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在青島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qdedu.gov.cn)和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須按應聘崗位條件,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承諾書須本人簽名)。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須在4月2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無業人員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2屆、2013屆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在職人員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對應聘人員有相關工作年限要求的,提交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經備案的勞動合同;2014屆畢業生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和師范教育類專業證明(師范類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就業部門出具的未簽約證明,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還需出具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定向招聘崗位人員還需提交服務基層項目錄取通知書、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表和服務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應聘人員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審查的,被委托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資格審查所需全部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市教育局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規程》(青人辦發[2009]14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的精神,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嚴密組織實施。面試方案在青島市教育局網站和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上公布。
2.教師崗位面試采用說課和答辯方式,部分崗位增加技能測試(詳見《計劃表》),說課和答辯主要考核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知識等方面;其它崗位面試不進行說課,采取答辯加技能測試方式。
3.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說課答辯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增加技能測試的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50%計算。
(五)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確定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30%和面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百分制),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同一招聘計劃中出現兩名及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取筆試成績較高者(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說課答辯成績、技能測試成績中有一項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進入體檢和考核環節后,對放棄考核、體檢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考核工作安排在青島市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發布。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
1.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核。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和崗位要求,全面了解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以及回避制度執行等方面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查,形成書面考核意見。
(七)公示、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青島市教育局網站和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無教師資格證要求的緊缺教師崗位,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先應聘,但須在聘用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聘。
三、紀律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面試方案、取消核減計劃和擬錄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有關筆試信息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其它信息在簡章規定網站上予以公布。
2.工作咨詢與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32-82671696(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監督電話:0532-85912940
附:2014年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