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第一期市直學校(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市屬學校(單位)對工作人員的需求,不斷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2006年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衢委辦〔2007〕90號)、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緊缺專業、特殊崗位認定和優秀人才外招辦法(試行)的通知》(衢市人勞公〔2008〕148號)和《關于〈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衢市人勞公〔2011〕8號)精神,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現就2014年第一期市直學校(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用人單位申報需求,經審核,2014年第一期我市直屬學校(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1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面向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2.社會人員招聘:衢州中專和衢州市工程技術學校攝影攝像教師崗位面向全國戶籍;衢州市實驗學校的教師崗位應屆生報考面向全國戶籍、社會人員報考面向浙江省戶籍;其它崗位面向衢州市戶籍。戶籍以2014年5月2日前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面向全國可不受生源和戶籍的限制。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的,本科需為師范類對應專業或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中小學教師報考取得錄用通知書后,在2014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
(二)報考的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的義務,遵守紀律,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78年5月2日后出生;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3年5月2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工作經歷或教學經歷”是在2014年7月30日前累計的工作或教學經歷年限。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按單位按崗位的辦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4年4月22日前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通過衢州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網(網址:www.qzedu.net)、衢州學院網(網址:www.qzu.zj.cn)、衢州市實驗學校網(網址: www.qzssy.com)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4年5月2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衢州市學驗學校(地址:衢州市講舍街26號)。
2.報名者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201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職稱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考中職學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報考);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一吋免冠近照3張;
3、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應聘相應崗位的人員,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4.報名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衢州學院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招聘按1:3比例開考,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不予開考。
核減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生憑報名費發票于2014年5月14日到市教育局210辦公室(荷花三路 )。
(四)筆試
1、本次招聘筆試科目為教育類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中教育類公共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
2.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五)面試
1.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筆試上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2.教師崗位以學科課堂教學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衢州中專、市工程技術學校實訓指導教師崗位以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中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加試專業技能;英語教師崗位加試口語;衢州中專、市工程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訓指導教師崗位加試實踐操作能力。
3.學生管理崗位按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實訓指導教師加試占60%,其他崗位加試項目占4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5.面試的命題和組織工作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教師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學生管理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替補。
4.體檢工作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七)考核
進入考核人員現單位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在公示考核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核、調出的書面證明,證明提交給招聘單位,并由招聘單位報市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處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核錄用資格。入圍人員放棄考核錄用資格的,該崗位可依次替補。
考核按衢委辦〔2007〕90號文件和參照公務員招考考核辦法,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補。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發錄用通知書,并限期到市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處辦理調動手續,應屆畢業生憑錄用通知書到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辦理派遣及相關手續。中職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招考錄用人員,要求錄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辭退。
四、有關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突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聘過程的每個環節中,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浙人社發[2012]194號、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執行,自覺接受廣大考生、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 3080628(市教育局)、3071023(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
1.衢州市屬學校(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 州 市 教 育 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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