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對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②對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③享受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招聘到少數民族鄉鎮的人員,在首聘鄉鎮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2年。
(3)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戶籍地縣(區)以上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截止日期(即2014年5月15日下午18:00)前交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鹽邊縣教育局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若在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2.面試通知書的領取。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鹽邊縣教育局四樓人事師培股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因筆試缺考造成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職位的考生,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中小學教師崗位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的最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則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3.面試科目及方式:結構化面試, 滿分:100分。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5.面試工作由鹽邊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因面試缺考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2倍職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中小學教師崗位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鹽邊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下同)。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鹽邊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人社部門在攀西人才網、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辦公樓張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4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教師在報考崗位服務期需滿五年。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0812— 8657444 (中共鹽邊縣紀委監察局)
十、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十一、本方案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12—5250100(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8657137(鹽邊縣教育局)
附件1:鹽邊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 .rar
附件2:鹽邊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rar
附件3:《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_教育公共基礎筆試_和復習大綱》 .rar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邊縣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